吸收合并,吸收合并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家好,今天来给大家分享吸收合并的相关知识,通过是也会对吸收合并流程及注意事项相关问题来为大家分享,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的话,希望大家别忘了关注下本站哈,接下来我们现在开始吧!
1吸收合并的方法有哪些
吸收合并的几种方法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子公司发展的需要,便于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母公司将实现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同时注销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吸收合并**输配电股份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在这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与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同时进行,母公司发行的A股全部用于换股合并上电股份,不另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转换为母公司发行的A股,其终止上市,法人资格因合并注销,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母公司。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随着集团公司的业务发展,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提高集团整体运作效益,上市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其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法人地位。如2008年1月,**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这次换股吸收合并,**股份作为合法存续公司,**集团法人注销,股东对集团公司的出资按照一定比例全部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全部并入**股份。这种吸收合并是以上市公司存续,通过换股改变上市公司股东的过程,集团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相对前一种吸收合并,这种方式程序略简单、时间更快、成功率更高。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企业上市前为了整合内部资源、加快公司的发展,对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企业进行吸收合并。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是以某一天为基准日,经过审计确定各个公司的净资产,根据各出资方所占的股权比例,计算出其拥有的净资产值,以此再确定各出资方在存续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存续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下面的案例中,**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是典型的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2吸收合并可以有多少种方式
公司吸收合并有以下几种方式:资产先转移(以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以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股权先转移(以现金购买股份的方式、以股份购买股份的方式)。经过合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3什么是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A+B=A)。在这类合并中,存续公司仍然保持原有公司的名称,而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它们的债务,被吸收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再存在。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子公司发展的需要,便于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母公司将实现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同时注销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上海电气集团股*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在这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与吸收合并上*股份同时进行,母公司发行的A股全部用于换股合并上*股份,不另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完成后,上*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转换为母公司发行的A股,其终止上市,法人资格因合并注销,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母公司。
4吸收合并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
1、双方股东会作出同意吸收合并的决议;
2、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3、在报纸上进行吸收合并的公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了债权人通知;(公司法规定,公告45日后方可办理工商变更程序);
4、审计合并基准日的财务报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单等;
5、资产评估(若是同一控制,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6、依据吸收合并的相关资料,被吸收合并方工商注销,吸收合并存续方工商变更实收资本(若有股权支付对价);
7、被合并方房产土地等有权属证明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