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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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中的"提存“是什么意思啊,高手……
简单地说,“提存”就是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所以债务人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来使债务合同终止。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扩展资料:
提存的法律性质:
关于提存的性质,理论界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是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提存为公法上关系,至少为特殊的公法关系。又可以细分为两类:
1、公法上之关系说。此说认为,提存机关是由***设立的,受领提存物而进行保管,是履行公法上的义务。
2、***处理非讼事件的公法上关系说。这两类观点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第二种认为提存为民事合同关系。又可以细分为三类:
1、寄托契约关系说。
2、向第三人给付之契约关系说。
3、提存为私法上的寄托契约,并有为第三人利益契约的性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提存
2合同法中的债务人把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1、债务人在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情形下,有权将标的物提存,所谓提存就是将标的物交付于有关的提存部门。标的物提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孳息由债权人享有。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进行拍卖,提存所得的价款。将价款提存。
标的物提存之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告终止。
2、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A、债权人下落不明。
B、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
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将标的物拍卖,提存所得的价款。
3、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其继承人、监护人。
4、标的物提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标的物提存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提存的孳息由债权人享有。
5、债权人随时可以提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负有到期债务,债权人未履行该债务或提供适当担保之前,提存部门应当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的请求。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为5年,期限届满不提取的,扣除提存费用,剩余部分收归***所有。
6、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或下落不明的,承运人可以按照本法第101条的规定,将标的物进行提存。
7、债权人分立、合并、变更住所未及时通知债务人,给债务的履行造成困难。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债务或将标的物提存。
8、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宣告终止:
A、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B、合同解除。C、债权债务相互抵消。
D、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E、债权人免除债务。F、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G、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0条、***条、101条、102条、103条、104条、3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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