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创业网、一个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好项目和创业资讯的网站!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创业融资

创业企业融资与理财张蔚虹主编「创业项目的融资与财务」

非对称战略精研社 2022年10月04日 16:47:06

大家好,关于创业企业融资与理财张蔚虹主编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创业项目的融资与财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创业企业融资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融资是指股权融资,正规的投资公司在对企业进行融资时,通常包含8个步骤:1、项目筛选;2、初步调查;3、项目估值;4、签署投资框架协议;5、尽职调查;6、投资决策;7、签署投资协议;8、投资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者需要充分准备好商业计划书、融资路演等等,给投资人留下好印象。还有在签署协议时,建议找***人士帮忙把关。明德资本生态圈提供融资对接、路演辅导、协议谈判等服务,很乐意帮你成功搞定融资。

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或者确保企业投资项目如期进行,必须使融通的资金按计划的时间、计划的数额进入企业,否则,企业融资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如果资金提前流人企业,就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如果资金延后流人企业或流入的数额不足,必将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投资计划。

因此,融资决策以后,应及时实施融资计划,对融资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同时,由于融资活动受制约的因素很多,企业能够把握的只能是企业内部,而企业外部因素的变化,即融资过程中融资环境的变化,企业是无法控制的,除了在融资决策时进行必要的预测外,企业还要对融资过程进行监控,以及时进行融资活动,或及时改变融资计划。

如果你还有有关融资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2项目融资中的风险担保有哪些

项目融资中的风险担保有哪些

项目融资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证结构的核心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债权担保。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以下是我整理的项目融资中的风险担保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物的担保:包括对项目的不动产和有形资产的抵押,对无形资产设置担保物权等几个方面。比较直接,法律的界定也比较清楚。经常使用的有两种形式:

抵押:为提供担保而把资产的所有权转移于债权人(抵押权人),但是附有一项明示或默示的条件,即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应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后重新转移于债务人。

担保:不需要资产和权益占有的转移或者所有权的转移,而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的一项协议。根据此协议,债权人有权使用该项担保条件下资产的收入来清偿债务人对其的责任,并享有优先的请求权。

人的担保:人的担保在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基本表现形式是项目担保,是在贷款银行认为项目自身物的担保不够充分时而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一种人的担保。是一种以法律协议的形式做出的承诺,依据这种承诺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了一定的义务。

它在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中有两方面的作用:

1、项目的投资者可以避免承担全部的和直接的项目债务责任,项目投资者的责任被限制在有限的项目发展阶段之内或者有限的金额金额之内。

2、采用项目担保形式一,项目投资者可以将一定的项目风险转移给第三方。

项目担保人:包括三个方面:项目投资者、与项目利益有关的第三方参与者、商业担保人。

项目投资者:项目的直接投资者和主办人作为担保人是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最主要和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与项目利益有关的第三方参与者:指在项目的直接投资者之外寻找其他与项目开发者有直接或见解利益关系的机构为项目的建设或者项目的生产经营提供担保。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机构 这种方式极为普遍,尤其是对发展中***的大型项目的建设是十分重要的,***的介入可以减少政治风险和经济政策风险。对于工业化***,这种方法可以避免***的直接股份参与。

与政策开发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商业机构 其目的是通过为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而换取自己的长期商业利益。

这种商业机构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工程公司;

(2)项目设备或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

(3)项目产品(设施)的用户。

世界银行、地区开发银行等国际性金融机构

这类机构虽然与项目的开发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为了促进发展中***的经济建设,对于一些重要的项目,有时可以寻求到这类机构的贷款担保。

商业担保人:商业担保人是以提供担保作为一种赢利的手段,承担项目的风险并收取担保服务费用 。商业担保人往往是通过分散化经营降低自己的风险。

其提供服务的两种基本类型是:

(1)担保项目投资者在项目中或者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这类担保人一般为商业银行、投资公司和一些***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担保一般为银行信用证或银行担保。这种担保基本上有三方面的作用:其一,担保一个资金不足或者资产不足的项目公司对其贷款所承担义务;其二,担保项目公司在项目中对其他投资者所承担的义务;其三,在提供担保人和担保受益人之间起到一种中介作用。

(2)为了防止项目意外时间的发怔。这种担保人一般为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

项目担保的范围:商业风险担保、政治风险担保、不可预见风险。

商业风险担保:是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风险。包括项目完工、生产成本控制和产品市场三个方面。

项目完工:一个项目能否在规定的预算内和规定的时间内建成投产,达到“商业完工”标准,是组织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的基础。近年来的新趋势是需要由贷款银行和投资者共同承担此风险。

生产成本控制:进入正常生产阶段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对生产成本的控制,一种有效的方法是通过由项目公司和提供项目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能源和电力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合同来实现的。

产品市场:项目的销售和价格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另一 重要环节。因而降低市场风险同样也是项目担保所必须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实现手段主要包括“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

政治风险担保:对于在政治环境不稳定的***开展投资活动,具有很高的政治风险。而仅仅凭投资者本身也很难解决项目的政治风险问题。一般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这种角色通常由项目所在国***和中央银行担任。有时还需要世界银行、地区开发行以及一些工业***的出口信贷和海外投资机构等所提供的担保。

不可预见风险:也称或有风险,避免这类风险主要也是采用商业保险的方法解决。

安排项目担保的步骤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贷款银行向项目投资者或第三方担保人提出项目担保的要求;

二、项目投资者或第三方担保人可以考虑提供公司担保,如果公司不被接受,则要考虑提供银行担保。

三、在银行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项目担保成为担保银行与担保受益人之间的一种和约关系。

四、如果项目所在国与提供担保的银行不在同一***时,有时担保受益人会要求担保银行安排一个当地银行作为其代理人,承担担保义务,而担保银行则承诺偿付其代理人的全部费用。

项目担保的类型:

直接担保、间接担保、或有担保、意向性担保。其承担的经济责任是有限的。

直接担保:在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中是指有限责任的直接担保。担保责任根据的金额或者担保的有效时间加以限制。

间接担保:在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中指担保人不以直接的财务担保形式为项目提供的一种财务支持。间接担保多以商业合同和***特许权协议形式出现。多以“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概念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系列合同形式。其中包括“提货与付款”合同,“供货或付款”合同,以及“无论使用服务与否均需付款”合同。

或有担保:是针对一些由于项目投资者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所造成项目损失的风险所提供的担保。

可分成三类:

一、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风险;

二、项目的政治风险;

三、与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特性有关的并且一旦变化将会严重改变项目经济强度的一些项目环境风险。

意向性担保:

严格意义上的意向性担保不是一种真正的担保,因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仅仅表现出担保人有可能对项目提供一定支持的意愿。经常采用的形式是支持信。它起到的担保作用在本质上是由提供该信的机构向贷款银行做出的一种承诺,保证向其所属机构(项目公司)施加影响以保证后者履行其对于贷款银行的债务责任。

三种主要的担保形式:

一、项目完工担保;

二、资金缺额担保;

三、以“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为基础的项目担保。

项目完工担保:大多数的项目完工担保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限制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另外,“商业完工”的标准及检验是相当严格和具体的。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

一、项目的投资者;

二、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完工担保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完工担保的`责任;

2、项目投资者履行完工担保义务的方式;

3、保证项目投资者旅行担保义务的措施。

资金缺额担保:有时也称为现金流量缺额担保,是一种在担保资金额上有所限制的直接担保,主要用作为一种支持已经进入正常生产阶段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有限担保。

这种担保有两个目的:

一、保证项目具有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最低现今流量,即最少具有支付生产成本和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

二、在项目投资者出现违约时,或者重组及出售项目资产时保护贷款银行的利益,保证债务的回收。

以“无论 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为基础的项目担保:这两项协议是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项目产品(或服务)的长期市场销售合约的统称。在所有类型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中都得到应用。

1、协议的性质:“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为一种由项目公司与项目的有形产品或无形产品的购买者之间所签订的长期的无条件的供销协议。与传统的贸易合同或服务性合同的本质区别是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对购买产品义务的绝对性和无条件性。“提货与付款”协议是在取得产品的条件下才履行协议确定的付款义务。

2、协议的种类:大体有三种:

(1)生产型项目多采用“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

(2)生产服务型项目多采用“运输量协议”;

(3)长期稳定的能源、原材料供应项目多采用“供货或付款”协议。

3、协议的基本结构:与传统的长期销售合同基本相同。

但需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1)合同期限:要与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的贷款期限一致;

(2)合同数量:一是在合同期限内采用固定的总数量条件下这部分固定数量产品的收入将足以支付生产成本和偿还债务;二是包括100%的项目公司产品,而不论其生产数量在贷款期间是否发生变化。

(3)合同产品的质量规定:一般采用工业部通常使用的本国标准或国际标准,因为这种产品最终要在本国市场或国际时常上具有竞争力。

(4)交货地点与交货期:通常的交货地点是在刚刚跨越项目所属范围的那一点上;交货期的原则是要求根据协议所得收入具有稳定的周期性。

(5)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第一种形式是完全按照国际市场价格制订价格公式,并随着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二是采用固定价格的定价公式;三是采用实际生产成本加一个固定投资收益的定价公式。

(6)生产的中断和对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项目公司应拒绝使用含义广泛的不可抗拒事件条款,在生产中断问题上,明确规定生产中断的期限以及执行合同的影响力。

(7)合同权益的转让:由于此类合同是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的一种重用担保措施,所以贷款银行对于合同权益的可转让性以及有效连续性均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一是合同权益要求能够以抵押、担保等法律形式转让给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指定的受益人;二是合同权益由于合同双方发生变化而出现的转让要求需要贷款银行的事先批准;三是在合同权益转让时,贷款银行对合同权益的优先请求要不受到任何挑战,具有有效连续性。

【拓展】项目融资的方式

企业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博凯投资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方法

企业可能从哪些渠道获得融资?融资渠道的选择,国外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多样化,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融资渠道在拓展,融资方法在改变。投资理财讲师张雪奎,根据中小企业融资实践,提出一些看法。另外国外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多样化,也值得中国的中小企业和***相关机构学习与借鉴。

多样化的股权触资渠道

1、老板自主投资。中小企业资本构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自筹资金的比重一般都在50%~60%。在自筹资金中,主要是业主(或其朋友、家庭成员、合伙人、股东)投入的资本。业主资本是中小企业得到的第一笔资金,属于“内部人融资(insider finance)”、业主们了解企业的情况,相信企业能够成功,并愿意冒风险投资。据美国统计,中小企业业主储蓄投资占中小企业投资的45%左右。

2、“天使”投资。“天使”投资者统称为富有的投资者,法律上称个人授信投资者,通常是那些熟悉投资行业的个人或企业。有相当多的“天使”投资者可能是出于战略发展的目的而投资,并且对接受投资的业主在事先都有一定的了解,因此、 大大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天使”投资所形成的“天使资本(angel finance)”实际上是一种换取创业企业股份所有权的资本。目前,“天使”资本遍布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中以美国规模最大且最活跃,欧洲次之。在中国,天使投资也逐渐拓展开,主要体现在风险投资方面。

3、创业投资者投资。创业投资者投资通常是由确定多数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以集合投资方式设立基金,委托***性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主要是对未上市创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未上市创业企业提供权益资本,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当企业创业成功即退出投资,以实现资本增值和进行新一轮投资。创业投资者设立基金时往往将目标锁定在自己熟悉的一个或少数几个行业, 并通过设定高达40%~80%的回报来弥补投资失败的损失。扣除投资失败因素,投资者总的回报一般在20%以上。国外以美国,日本和英国的创业投资基金比较发达。

;

3创业融资与投资理财是创新创业类吗

这个属于创业类型,但是不属于创新。

这个属于创业类型,但是不属于创新,现在的网课太多了,现在也有很多网课是个人理财规划的类型,所以不算是创新类。

创业融资指的是创业企业的资金筹集行为和过程,即创业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投资者或债权人去筹集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4如何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迄今为止,理论与实践上比较一致的共识是,构建与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既要考虑金融服务供给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激励相容问题,也要统筹安排金融体制改革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处置的关系。本文从资本性融资体系、债务性融资体系、理财服务体系三个层面,探讨了构建与完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些关键环节。

一、资本性融资体系的构建

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增加内源性资本积累,是中小企业在不改变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安排下,实现稳定发展的首要选择,但是从实践结果上看,中小企业的利润留存空间并不大,资本扩张必须要依靠外源性长期资本融资。同时,构建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体系,不仅仅是要弥补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缺口,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有助于发挥资本效用的融资安排,体现资本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效应。

(一)要从机构建设着手,培育与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1.培育与发展长期持股型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国外长期持股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之所以得以持续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主要发起人就是中小企业,从投资的风险防范与行为激励两方面提高了资本融资效率。众多具有产业或是产品关联性的中小企业,为了相互调剂解决资本投入的不足,普遍以有限合伙方式(也有股份制方式)建立起了投资性公司,***则通过减免投资收益税收等措施促进其发展。一方面合伙制投资公司具有利益共享效应,中小企业作为合伙人不仅可以不以规模大小及时方便地弥补资本缺口,而且可以在合伙投资公司的利润中分红,对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投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因为合伙人要对资本投资共承风险,所以投资公司通常采取时段承诺的投资方式,追加投资建立在分时段检查中小企业投资承诺的基础上,这对中小企业又形成了较好的风险制约,要求其履行诚信的义务与责任。

允许与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与发展,就是对自由资本形成制度的肯定与保护,这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旦允许合伙投资公司的合伙人或是管理人在一个良好业绩记录基础上,今后可以发展为银行类或是投资类金融机构,必将为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奠定市场基础。在这种意义上讲,匆忙放开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不如先行组建成立大量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为筹建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创造市场条件。

2.培育与发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目前来看,中国在风险投资的机制建设上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没有较强的行业分布特征,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没有专注的投资领域,导致投资科技含量低以及投资趋同化问题严重;二是追求资本利得而不是财务收益是风险资本区别与一般资本的显著特点,但是创造风险资本利得机制 (也称为退出机制)在中国并不存在,整个风险投资机制缺少了一个关键环节。由于缺乏这样必要的市场机制,目前,中国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并没有遵循真正的风险投资机制,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都退变成了一般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要从市场建设着手,培育与发展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市场体系

鉴于1993年到1997年中国大部分省市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及股票场外交易市场的非规范发展行为,场外交易市场目前在中国被彻底清理了,而创业板市场又迟迟没有启动,两个层次市场的欠缺,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本性融资需求。建立中国二板市场,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大量中小企业尤其是非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本补偿问题,当前,迫切需要的是积极恢复与有序发展一个各种交易主体广泛参与、交易品种和数量不断扩展的场外交易市场,规避高昂交易费用与上市条件对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的制约。只要规定在场外交易市场中挂牌的中小企业,一旦其净资产、税后利润、市值或是股价等达到一定条件要求,就可以直接升入主板或是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就是二板市场的一个预备市场。

当前,主要市场经济***的场外交易市场除了继续保持建立初期对挂牌公司没有资格限制、财务规范少,交易手续简便、费用低等特点以外,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实时报价服务系统,可以及时披露与传递做市商交易信息,并且实现了区域性或是全国性的联网,完全摆脱了混乱与分散的局面。中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要避免重复以前无序扩张的格局,应该首先着眼于全国性场外市场交易系统的建立。可以尝试在上海建立中国场外交易市场报价中心,成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一方面自上而下地引导各省(市)建立与上海报价中心联网的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另一方面监管做市商的报价信息和交易活动,增强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性与可监管性。依托于场外交易市场功能的不断拓展,中小企业票据、债券等债务性融资也可以得以持续发展。银行要实现中小企业票据业务的收益,必须积极拓宽票据转贴现渠道,在转贴现中通过批量化和规模化运作寻找最有利成交条件的客户;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样也面临着流动性问题。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内涵着中小企业资本性与债务性融资的双重需求。

二、债务性融资体系的构建

一个有效的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体系必须能够同时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而言,能够在体制与机制上具有处理中小企业“软信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就是其并不或者是不完全具有财务报表、抵押担保以及信用记录等融资债权方需求的“硬信息”,而是现实表现为企业行为、业主品性及与供应商、顾客交易状况等无法进行数值化准确记录的“软信息”)的能力,在防范融资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的高效率;二是对中小企业而言,融资体系必须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弱势融资地位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即使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由于“弱势界定”而无论其支付多高的利率也无法得到贷款的“信贷配给”现象。

(一)在体制与机制上提高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的效率

如果说风险防范是指商业银行能够准确识别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的“软信息”,那么大银行凭借信息规模优势对中小企业非定型信息的全局理解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风险的远期估价,小银行通过与中小企业近距离不断交换信息而对重要“软信息”成份的熟识,都使各自具有不同的风险防范优势。因此,不能片面地讲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匹配优势,或是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防范能力,二者在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体系中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缺乏可传导性,或者讲是很难在组织链条上传递,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自身的决策链条必须足够“短而有效”。在这种意义上讲,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具有天然的优势,并且由于没有上级组织的约束,可以因地制宜地进行融资机制的创新。

对于县域经济中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则必须进行组织结构上的根本性变革。一种可以考虑的改革模式是,在缺乏较好经营管理业绩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县域经济中,对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股权改造,成立省级行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根据具体情况,或是每家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一家独立法人,或是集中于一家或是二家进行合并组建;另一种模式是,在具有较好经营管理业绩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县域经济中,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人员、机构、资产负债的重组。两种改革模式都是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经济中简单性撤离的一种扬弃,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中的发展。

大中型城市经济中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同样存在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比较优势。为了全面掌握中小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可以允许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的财务代理人;为了促进委托贷款与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密切“嫁接”,可以允许金融机构与委托人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了解决金融机构客户经理的激励问题,可以允许金融机构对其贷款超额收益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机制比产品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而言更为重要。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需求的满足。民间借贷借助于非正规性信用资源的利用以及债务责任的落实,满足了中小企业零售型、人力资源密集型的融资需求,这在银行体系内很难实现。一方面要不扼杀非正式制度的发展空间,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使资金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合理分布,过度要求资金集聚在银行体系往往同时也集聚了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组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将民间融资市场“退化”为私人投资市场,使民间金融发展剔除“非法集资”因素。

(二)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弱势融资地位问题

1.最直接方式是建立一家专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

当前,中国金融竞争非常不充分,地方***的行为又在严重影响着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与结构,在不能确保中小金融机构具有足够的与地方***谈判的能力情况下,放开民营或是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就有可能蜕变成地方***的“第二财政”。与其如此,不如自上而下建立一家政策性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以法定的中小企业贷款行为规避地方***与市场竞争对中小企业贷款行为的扭曲。尽管市场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可以促使优质的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补贴或是付出较高的利率来获取流动性资金贷款,但是一般中小金融机构很难给予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借助于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完全可以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的长期性贷款资金。对于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指标要进一步明确单户最高贷款额与资本净值的比率,限制其偏离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

2.其次是要允许与扶持三类中小企业融资性中介机构的广泛建立

第一种是町以分担融资风险的信用担保类中介机构。一种经常性的错误认识是,造成大多数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困难的原因,是由于中小企业不能很好地具备银行贷款的抵押或是担保条件。组建以财政出资为主的省、市两级信用担保机构,就是希望通过信用担保的杠杆效用,增加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贷款”与“担保”在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防范上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别。担保本身也包含着担保决策、担保跟踪、担保追偿三个风险防范行为,如果疏于对中小企业担保行为的风险防范,既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反倒会增加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担保倍数越大,则风险越高。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一是要充分调动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双方的积极性,允许银行与担保公司分担风险的契约安排存在。二是要建立省级与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通过多层次转保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三是要建立法律化与制度化的担保损失财政弥补机制,要将财政弥补款项列入每年的中央与地方预算,并设立由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建议国务院尽快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担保机构、担保业务以及担保行业管理办法,促进担保业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种是虽然不分担融资风险,但是本身具有较高风险评估能力的信用评级类中介机构。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风险,银行信贷与信用担保必须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密切结合起来,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共享性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为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信用评级机构就可以对中小企业及其中小企业各种融资券进行信用评级,银行与担保机构也就可以利用评级防止融资风险。在实践运作中,有的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一个融资中介机构,在进行投资者(不仅仅是银行)与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的中介撮合,向双方收取中介费用而不承担风险;也有的信用评级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项目进行评级后向“合作”银行推荐,收取银行的代理费。

第三种是“远离”风险型的融资租赁类中介机构。设备租赁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非常有利,因为往往融资租赁机构购买设备可以打折,便于降低中小企业的总体成本。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用租金现金流来偿付银行贷款利息,购买的设备又可以回购或是拍卖,这种资产负债结构致使融资租赁公司本身具有天然的抗风险能力。此外,中小企业出现风险后租赁设备不用清偿负债,融资租赁类中介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小企业破产风险有效隔绝。

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3245813932@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