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创业网、一个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好项目和创业资讯的网站!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创业融资

创业板融资制度设计(创业板融资保证金比例)

非对称战略精研社 2022年10月07日 16:24:08

很多朋友对于创业板融资制度设计和创业板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创业板再融资机制和并购机制的疑问?

适合中小型企业的再融资机制和并购机制用土话来讲就是以后多发小盘股不发大盘股了。这对创业板来讲是利好。因为市场证明:小盘股一个个涨得太好了。

2创业板竞价可以挂单到几个点

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创业板在2020年8月24实施了新规,对集合竞价阶段挂单新规如下: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挂单限价:无论涨跌幅多大,买入挂单不得超过买一的102%,卖出挂单不得低于卖一的98%。

拓展资料: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制度设计必须充分考虑中国市场的环境和条件。全国人大做出的授权决定,为启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技术准备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证监会、深交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等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

为做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具体实施工作,证监会配套制定、修订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六部规范性文件,与《创业板首发办法》《创业板再融资办法》一并发布。深交所制定、修订了业务规则,主要涉及上市条件、审核标准、股份减持制度、持续督导等方面。证券业协会制定了有关创业板发行承销的自律规则。中国结算制定、修订了***结算、转融通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相关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市场诚信生态,证监会将按照《证券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及时把相关主体的违法失信信息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专项公示,并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提示及首位字母标识

新股上市初期证券简称首位字母标识:

N:上市首日。

C:上市次日至第五日。

U:发行人尚未盈利。

W: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V: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

3为什么开通创业板之前,要先做一个风险评估呢?

开通创业板之前,先做一个风险评估,目的在于看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同创业板证券交易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毕竟在创业板进行交易,其风险相较于主板有了很大的提升!

1.上市公司性质不同

主板要求连续3年盈利,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资本规模较大,盈利能力比较强而且稳定;

而创业板要求持续经营3年,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是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涉及信息技术、高端制造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稳定,造成上市后股价经常会出现大起大落的风险。

同时,创业板没有经过ST价段,是直接退市机制,若企业经营不佳,退市的可能性就很高。

由此可见,创业板市场,进入门槛低,退市可能性大,这一低一高有别于主板市场,这样虽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但对投资人的选股能力也有了很强的要求,意味着风险也随之提高!

2.涨跌幅限制不同

主板:单日涨跌幅限制为10%;

创业板:单日涨跌幅限制为20%。

单日涨跌幅限制20%,如果一只创业板股票在交易日涨停位置进场买入,当天该股票又出现暴跌,收盘以跌停板-20%封盘。一天吃一个“天地板”,单只股票一天就能跌没40%!由此可见,创业板交易在制度设计上,是允许其短期内的大幅波动的,其风险不言而喻!

综上,开通创业板之前,认认真真做一下风险评估,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个人的风险承受范围内进行证券交易,还是很有必要的!

本文系【投顾吴鹏】原创,上述内容仅做学习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特此声明!如果您觉得内容有点道理,麻烦点个赞,关注一下呗,小编先行谢过!

4创业板的交易规则

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为了防止过度投机,股票交易规则还规定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委托规则规定:

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无法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规则还有很多,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了解基本规则便可参加股票交易了。

5创业板上市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创业板上市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上市要求:

中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

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公司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改制,是否可以持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对营业纪录可比性的影响;

③是否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并按照高速后的资产值折股。

(5)判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资产剥离;

②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

(6)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②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中是否有虚假记载。

(7)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规定的上市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股东是否达到200人;?

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

④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8)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是否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人民币300万元;?

③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

④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⑤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

⑥是否已聘请保荐人。这里的有形净资产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9)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

②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③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④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⑤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产扩股;?

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

⑦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⑧是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⑨是否已按照《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⑩发起人的数量;

⑾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

⑿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0)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是否达到2名;?

②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

上市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6什么是创业板?融资又是什么??

创业板市场也即人们通常所称的二板市场,即股票第二交易市场,这里的“第二”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

在国外,二板市场又叫另类股票市场,也就是针对中小型公司、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市场。二板市场主要功能是为中小型创业企业,特别是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服务,一般说它的上市标准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开设创业板市场是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和地区的普遍做法,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因此,它的建立将大大促进那些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3245813932@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