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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金融创业融资,南京***融资平台

非对称战略精研社 2022年10月08日 23:53:09

大家好,今天来给大家分享南京市金融创业融资的相关知识,通过是也会对南京***融资平台相关问题来为大家分享,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的话,希望大家别忘了关注下本站哈,接下来我们现在开始吧!

1南京和江苏省对大学生创业的详细政策是什么?

一、培育自主创业主体

1、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从事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的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均为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

本通知所称初始型自主创业,是指扶持对象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宁创办企业实体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首次实现自主创业的实践活动。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3、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办私营企业,股东为本市郊县自然人的,不再要求提交暂住证;申办个体工商户,不再因户籍原因核发临时营业执照,一律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对于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流动商贩不再进行工商***。

4、允许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出资额,经社会专门机构评估后,可由投资方协商约定,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是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知识产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投融资等机构贷款,银行、投融资等机构应予以支持,促进专利技术、产品的转化实施。

二、实施税费减免

5、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06〕8号、苏价费〔2006〕46号)的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日期是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06〕8号、苏价费〔2006〕46号)规定执行。

7、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创办个体工商户,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项目。

8、对2008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对开展自主创业及家庭型创业的新生劳动力,凡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可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其从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技术交易合同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案,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0、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3、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提高增值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个人、个体销售货物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100元。

1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或生产,享有著作权且经认定的软件产品,享受超3%税负退还增值税政策。

16、单位、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指种植、养殖、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17、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发挥财政引导效应

18、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9、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人员户籍,分别由市、县(区)承担。

20、本市“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但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不变,第7个月退出保障;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个月不变,第4个月退出保障。

21、本市农村“低保”户、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 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2、实施“千名初始创业者培训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对扶持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对象中具备一定职业技能和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可根据培训合格率、成功创业率,由市、区县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3、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区县残联审核,由区县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拓展融资渠道

24、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城镇新生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足的,以及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现有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25、在劳动保障基层所、站现有设立的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基础上,在人事部门增设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对初始型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按照现有政策审核推荐贷款,方便大中专毕业生获得创业资金。

26、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在原有微利行业的基础上,选择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27、加大对初始创业者的融资扶持,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融资补贴。担保公司对初始创业者的担保费按1%收取,不足2%的部分由基金补助。

五、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28、吸纳本市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9、纳税人同时符合再就业政策和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一项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执行。

30、就业困难人员被各类初始型自主创业实体和劳务派遣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招用,享受原3年期限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期满后,与原企业续签劳动合同或被其他企业重新招用的,招用企业仍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收费减免等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31、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含6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含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32、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自领取税务***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3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4、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2年。

35、对在南京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或具有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的前3年,通过对创业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扶持的方式,促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

36、对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凡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37、区***应充分运用各类资源,引导、鼓励新办贸易市场将其经营摊位,按一定比例优先优惠安排给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

38、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载体建设,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的,***给予适当扶持。

39、加强公共、民办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的质量评估,将学员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等情况纳入考核,给予相应的创业指导和培训经费补贴。

40、各级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应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适合的创业小型项目,并优先、免费推荐给本市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引导其开展自主创业和家庭型创业。对创业项目推荐方及创业中介服务机构,按《关于印发〈南京市“1118”创业项目运作和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宁劳社职培〔2004〕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七、加强组织领导

41、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把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市发展改革、经济、建设、劳动保障、工商、国税、地税、财政、人事、科技、物价、市容、房管、民政、人行南京营管部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鼓励和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政策措施,为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务。

42、建立相关统计信息制度,全面、及时反映全市和区县鼓励和扶持初始型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为各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3、加大扶持创业投入,除现行创业扶持政策安排的支出外,市、区***应在每年就业再就业资金预算中安排扶持创业促进就业资金,用于开展创业扶持工作。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通过扶持创业,更好地带动就业。

4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市级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媒体要开辟公益性专版、专栏,发布鼓励、扶持创业的政策和信息,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培育传播创业文化,弘扬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激发社会创业激情。

2南京出台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项举措”

为深入贯彻总***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决策部署,按照“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南京***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本次的“十项举措”

在制定上,突出精准聚焦,注重回应企业“解难”“减负”“帮扶”三大类诉求。

在内容上,突出分类施策,真金白银推出“免、减、补、缓”措施。

在落实上,突出操作便捷,部分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

“十项举措”具体包括

↓↓↓

减免企业转贷基金费用。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收转贷基金费用、暂予减免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罚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企业四类企业可享受零成本转贷的年度累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6000万元。

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本市国有全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其中,疫情期间位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房租,免收8月份房租。市内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企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最终承租人减免租金、延期缓缴。

降低社保费率。

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9.8%下调为8.8%,执行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给予企业稳岗培训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100—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发放物资供应企业补助。

疫情期间对保障、配送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业,按其提供的保供产品规模和售价分档给予补贴。

增加信贷投放额度。

新增20亿元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在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

延期缴纳税款。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

延期缴纳社保费。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准予申请缓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此外,“加快消费市场复苏”举措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择机公布具体方案。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和法律纠纷,相关部门将及时指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帮助研判风险、制定解决方案。

在市级层面的“十项举措”之外,有关部门和板块已经并将陆续发布配套措施,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相关细则如下

↓↓↓

“减免企业转贷基金费用”

实施细则

一、转贷基金费用减免对象

1. 对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办理转贷基金业务,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且单户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免收转贷基金费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罚息暂予减免;

2. 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企业四类企业可享受零成本转贷的年度累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6000万元。

二、办理时限

1. 原则上企业须在贷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提出转贷申请;

2. 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南京联交所工作人员与企业联系;

3. 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南京联交所在六个工作日内下款至银行指定账户归还企业贷款。

三、操作流程

1. 通过互联网登录“南京金服”,网址为;

2. 在网页上找到“民营转贷”字样并点击,跳转后点击“立即申请”,注册时请填写企业信息及授权委托书,上传授权书完成注册;

3. 注册后可登录申请转贷基金,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必填项材料;

4. 提交申请转贷需求;

5. 联系合作银行出具续贷承诺书;

6. 联系南京联交所签署借款协议,同时提交银行续贷承诺书及相关资料;

7. 南京联交所审核通过放款;

8. 银行发放新贷款归还基金。

四、提交材料清单

1. 银行端提供材料

不同银行及不同担保方式所需提供的银行资料不完全一样。具体资料以银行批复为准,基础资料为:两份填写完整的转贷基金申请表;银行批复或授信意见;根据银行批复与授信提供的相关担保材料作为附件;担保方式为抵押的,需要抵押合同关键页照片及他项权证,放款当天提供抵押物当天状态截图;担保方式为保证的,需要保证合同关键页照片;担保方式为担保公司担保的,需要担保公司提供会议纪要、反担保清单、反担保措施证明、担保公司承诺函及评审会决议等相关证明照片。

2. 企业端提供材料

填写完整的民营企业转贷基金申请表两份(提供银行出具的续贷承诺书,加盖企业和银行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借款协议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当年最新一期,超过500万的项目需要同时提供上一年同期数据);提供南京市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开票信息,用于开发票及退利息;超过500万需要提供电子税务系统税务评级截图及全部社会融资明细(银行、金额、到期日)最新纳税等截图。

“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

实施细则

一、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三、办理方式

纳税人采取“申报即享受”的方式办理相关免税手续。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实施细则

一、减免主体

将所属房产出租用于经营的市属国有全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协商,积极推动房租减免政策落实。

二、减免对象

依法合规承租减免主体房产,直接自用于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且在市内注册(***)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由承租方负责转租、分租的适用房租减免政策,具体由房产租赁双方协商解决,确保减免房租政策惠及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户。其中:“困难”指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安排,减免期内停业或未正常生产经营;“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三、减免期间

疫情期间位于市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租金减半收取期间为2021年7月,租金免收期间为2021年8月;位于市内其他区域范围内的,租金减半收取期间为2021年7月、8月。租赁合同在2021年8月底前到期的,减免期间截止日期为租赁合同到期日。

四、减免方式

房产租赁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协议补充约定,对已收取租金的可一次退还或在减免期间逐月退还,对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适当延后收取并减免相应租金。

五、减免流程

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负责组织本部门、本集团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落实减免政策,明确责任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企业快速受理减免申请,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承租方据实提出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2)出租企业初审;(3)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分别报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复核并集体决策;(4)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由出租企业与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执行房租减免政策;(5)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做好台账管理,防范合同和经营风险。

六、考核激励

鼓励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我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在考核相关单位当年经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时,对按照上述政策减免租金的,将根据实际减免金额视同实现利润。

区属(含园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实施细则

一、关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一)享受主体

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

(二)政策内容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号),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二、关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一)调整范围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实施方式和期限

我市一至八类行业所属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3个月。

(三)工作措施

1. 妥善处理8月份缴费。对 2021年8月已完成工伤保险费征收的用人单位,重新核定其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少部分的金额。对减少部分的金额,加强与参保单位沟通解释,可以办理退费,也可从以后参保企业应缴费款中抵扣。

2. 优化经办服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做好权益记录,确保降低费率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确保工伤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三、关于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一)减征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实施方式和期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3个月。

(三)工作措施

1. 减征政策执行月份连续连贯。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用人单位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2. 妥善处理8月份缴费。2021年8月应减收的部分,在9月份应缴费款中抵扣。

3. 优化经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减征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支付;参保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按要求如实进行医疗保险费申报,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支持企业开展稳岗培训”

实施细则

一、培训组织与实施

企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可采用网络课程、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灵活组织,并将疫情防护、安全生产等知识纳入培训课程。企业可自主确定考核方式,采用岗位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形式评价参培学员培训效果(成绩),并做好相应记录。培训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企业要科学安排培训,强化培训管理,明确培训目标,确保培训质效。补贴申领采取告知承诺制,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施训,有效实现援企稳岗目标。对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所核发款项予以追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1. 补贴对象: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或半停工半停业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不少于24课时的“稳岗项目制培训”并申报补贴。所指企业不含人力资源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企业参加“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由用工企业申领补贴。

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综合学员满意度、稳岗率等因素确定,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且满意人数/培训合格人数,稳岗率=培训合格且申领培训补贴时在岗人数/培训合格人数。

(1)培训学员满意度(四舍五入取整,下同)≥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培训学员满意度≥80%、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其余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100元/人的培训补贴。

3. 补贴享受次数: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流程

“稳岗项目制培训”实行在线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办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 系统登录。企业登录网办平台,依次选择“南京—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项目制培训”;2. 项目申报。选择“项目制培训申报”模块,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受疫情影响承诺书(网办平台提供下载模板,签字盖章后上传),待区人社部门审核;3. 开班申请。项目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项目制立项查询(南京)”模块查询审核状态),选择“项目制培训开班申请(南京)”模块,根据项目立项期数和人数,可分班级填报培训课程信息;4. 考核反馈。每一期培训班考核结束后,组织学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培训—培训评价”进行满意度评价,并通过网办平台选择“项目制培训考核信息反馈(南京)”模块,反馈培训学员考核成绩,提交培训过程性资料;5. 项目验收。所有培训班级考核反馈完成后,选择“项目制培训验收申报(南京)”模块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待区人社部门对培训项目进行验收;6. 补贴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市人社部门复核汇总并报市财政审定公示后,按标准将培训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四、有关要求

1.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施训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培训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培训过程安全平稳,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各区人社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主动作为,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摸排统计,重点为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3.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稳岗项目制培训”补贴结算。***和省、市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支持物资供应企业”

实施细则

对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期间保障、配送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超市类保供企业、餐饮保供企业给予补贴。

一、申报条件

在南京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疫情期间,提供的保供商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资产和经营状况总体良好。

二、申报要求及补贴标准

(一)“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

1.申报主体:响应***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统一组织货源、实行集中配送“菜篮子”商品(肉蛋奶、蔬菜、水产品等),并与当地区***、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的农批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

2.补贴标准:(1)对总配送量在10吨(含)至5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贴;(2)对总配送量在50吨(含)至20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3)对总配送量在200吨(含)至60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4)对总配送量超过600吨(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证复印件;(4)配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配送次数、配送量及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超市类保供企业

1.申报主体:响应***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供应配送生活必需品(食品、日用品等),并与当地***、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或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超市类企业。

2.补贴标准:(1)对总供应量在30万(含)至1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2)对总供应量在100万(含)至5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补;(3)对总供应量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补。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证复印件;(4)供应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供应明细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餐饮类保供企业

1.申报主体:响应***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配送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并与当地区***、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实际提供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总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

2.补贴标准:(1)对总配送量在20万元(含)至4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贴;(2)对总配送量在4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3)对总配送量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4)对总配送量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证复印件;(4)配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配送次数、配送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增加信贷投放额度”

实施细则

一、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的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民营和小微企业

二、政策内容

(一)再贷款: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向上级行申请政策支持,在南京地区增加20亿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部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

(二)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根据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力度,及时运用激励手段引导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普惠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三、办理方式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审核相关资料,按政策要求提供资金支持。

“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实施细则

一、贴息对象及标准

在我市注册并生产经营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中的小微企业(单位),市列名的品牌食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地区停工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贷款不满3个月的,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贴息。旅行社企业贷款贴息仍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支持旅行社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文旅办〔2021〕12号)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上述企业须符合***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分类及划分标准。上述行业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为本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参照执行。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以贷款审批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三、办理流程

1. 贴息申报主体:上述企业作为贷款贴息的申报主体,由银行代为统一申报办理。银行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提供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表格附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

2. 兑现方式和兑现时间:企业当月新增贷款贴息相关资料由银行于次月上旬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银行提供的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进行审核后,将3个月贷款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银行,由银行拨付至相关企业账户。对企业随借随还的贷款业务,于政策到期后统一清算兑现贴息。

四、其他内容

1. 相关银行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如实报送企业贷款资料,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相关企业应如实申报贷款,不得将流动资金贷款挪作他用。

2. 为确保贴息资金的合规合法规范使用,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监管,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的银行和企业,一经查实,将追回骗取的专项资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其失信行为在“信用南京”网站公示。

3. 本细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相关银行收到本细则后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

“延期缴纳税款、社保费”

实施细则

一、延期缴纳税款

(一)享受主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

(二)政策内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三)办理方式: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税务局核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纳税人申请路径:

(1)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含提交电子影印资料申请),【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的核准】。

(2)邮寄申请,将申请需报送资料邮寄至主管税务机关指定地址。

(3)直接上门申请。

二、延期缴纳社保费

(一)缓缴对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

(二)缓缴险种: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

(三)缓缴条件:“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月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没有列入严重失信单位范围;2. 本年度7月份(含)以来累计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3. 申请日货币资金结余与当月需交社保费金额之比小于1倍。

(四)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提交缓缴申请。申请缓缴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

(五)缓缴流程:

1. 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登录税务部门的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提交《南京市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参保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遵守承诺事项,相关资料自行留存备查。

2. 参保单位向税务部门提交缓缴申请后,市税务部门会同市人社、财政部门共同作出是否同意缓缴的答复。

“加强信用和法律服务”

实施细则

一、信用豁免及修复

各部门在执行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在有失信行为确认的步骤时,对照南京市社会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共263条),在清单内的失信行为直接进行豁免。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提出申请即可。

二、法律服务

1. 积极倡导律师行业为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由市律师协会组建助力企业纾困律师志愿服务团,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

2. 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积极协调工商联等部门,推动商会组织与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对接,群策群力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难题。

3. 进一步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力量,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法律咨询。

4. 加强与市政务办工作对接,小微企业可随时通过拨打12345,反映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

3大学生在南京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扶持,如何申请创业贷款呢?

在南京创业到底有哪些扶持政策?

说实在的,南京对于大学生创业和非大学生创业扶持真的太多了!尤其是对于高层次学历的创业者,特别友好。

先拿普通的大学生来说吧,不仅有25~85万的项目资助补贴,还有开业补贴,创业成功补贴,场地租金补贴,这些等等。如果所有的奖励补贴都拿到手的话。最低都有30多万了。对于一个初期的创业者来说,还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且如果拿到奖励的话,就是南京市D类或者E类人才了。每个月还有最少2000多的个人租金补贴;甚至高者可以奖励一套房(人才房)

再说一下高层次高学历的创业者:其实不管在任何一个地方,高学历,高层次高技术,人才创业者,都会享受特别优厚的待遇,南京也是一样。在南京高层次创业者(硕士及以上学历),如果说项目比较优秀的情况下,再加上园区的推荐,都是可以轻轻松松拿到最低150万-最高350万元的创业扶持补贴奖励。还有200平的免费办公场地三年;以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补贴。

其实在南京吧,只要你认认真真创业,认真地把项目搞好,把技术和市场打磨出来;市场和***以及社会都会回报你的;就单纯从***这个角度来说,各种奖励拿到手软,甚至上千万都可以;甚至可以拿到上亿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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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业融资的八大渠道

创业融资的八大渠道:

1、银行信贷资金:创业公司向银行借贷资金;

2、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创业公司向非银行机构募集资金,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其他财务公司等;

3、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可以进行一定资金的提供,比如股票市场或债券市场;

4、其他企业资金:其他公司现有且闲置的流动资金可以用于调剂使用;

5、居民闲置资金:居民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创业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获得这方面的资金;

6、***财政资金:***对创业企业的扶持资金;

7、国外及境外资金:包括国外及境外的银行信贷资金、国外***的贷款以及外企及外国民间资金;

8、企业自留资金:指的是企业盈利得来的尚未分配和使用的资金。

创业融资把握不准建议来明德资本生态圈试试,明德资本本身就是做投资的,这跟很多平台不一样,很多平台只是做中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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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业融资是什么

创业融资指的是创业企业的资金筹集行为和过程,即创业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投资者或债权人去筹集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在这过程中,创业企业想要获得融资就得提前根据企业的状况和未来创造现金流的能力来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资金方再根据此评估和一定的经验和规范,来为创业企业提供一定量的资金,同时要求获得企业相应的股权或债券收益。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

这是人们在资金筹措不足情况下首先想到的融资方式。银行也在不断扩大对个人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贷款种类越来越多,条件也不断放松,创业者可视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

个人创业贷款: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一、商业抵押贷款。银行对外办理的许多个人贷款,只要抵押手续符合要求,银行就会不问贷款用途。需要创业的人,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二、保证贷款。如果你没有存单、国债,也没有保单,但你的家人或亲朋好友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么这也能成为绝好的信贷资源。当前银行对高收入阶层情有独钟,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到两个同事担保,就可以在金融机构获得10万元左右的保证贷款。而且,这种贷款不用办理任何抵押、评估手续。如果你有这样的亲属,可以以他的名义办理贷款,在准备好各种材料的情况下,当天即能获得创业资金。

6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创业是创业者及创业搭档对他们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对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创业是一种需要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组织经营管理、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和判断的行为。下面跟着我来看看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篇1

渠道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由于银行财力雄厚,而且大多具有***背景,因此在创业者中很有“群众基础”。从目前的情况看,银行贷款有以下4种:

1、抵押贷款,指借款人向银行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信贷抵押的贷款方式。

2、信用贷款,指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

3、担保贷款,指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4、贴现贷款,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而融通资金的贷款方式。

渠道2:风险投资

在许多人眼里,风险投资家手里都有一个神奇的“钱袋子”,从那个“钱袋子”掉出来的钱能让创业者坐上阿拉丁的“神毯”一飞冲天。但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风险投资家以参股的形式进入创业企业,为降低风险,在实现增值目的后会退出投资,而不会永远与创业企业捆绑在一起。而且,风险投资比较青睐高科技创业企业。

渠道3:民间资本

随着我国***对民间投资的鼓励与引导,以及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民间资本正获得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民间投资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而是向基础设施、科教文卫、金融保险等领域“全面开花”,对正在为“找钱”发愁的创业者来说,这无疑是“利好消息”。而且民间资本的投资操作程序较为简单,融资速度快,门槛也较低。

渠道4:创业融资宝

创业融资宝,是指将创业者自有合法财产或在有关法规许可下将他人合法财产进行质(抵)押的形式,从而为其提供创业急需的开业资金、运转资金和经营资金。办理创业融资宝的手续较为简便,创业者只要有资产,就可申请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半年,可充当抵押的物品范围非常广泛,房产、大宗物资、有价证券、机动车、名表等凡价值在300元以上的都可以。

渠道5: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表面上看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偿还。该融资方式具有以下优势:不占用创业企业的银行信用额度,创业者支付第一笔租金后即可使用设备,而不必在购买设备上大量投资,这样资金就可调往最急需用钱的地方。

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篇2

少有人走的融资之路

在融资的早期阶段,融资风险多过现有的融资渠道。但是随着公司稳步上升,因为风险变小,融资的渠道也开始增多。以下是一些融资渠道:

众筹——众筹是一个有趣的模型。许多初创企业,包括OculusVR和Pebble,像Kickstarter一样找到了他们的出路。

但是,对于软件公司和一些较长市场周期的初创企业(例如仓储企业和需要超过5千万美元才能进入市场的计算设备企业),众筹并不是一个好方法。不过如果你只需要一小笔资金去开发你的产品,以此检验这是不是个好的创业点子,那么众筹无疑是个好的选择,尤其对于硬件和移动应用类产品。

众筹在早期就限制了你的资本曝光度,与此同时允许你对市场和客户群进行分析研究。

创投债券——对于那些已经有一定的资金,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初创企业来说,创投债券也许并不适用。创投债券也叫创投贷款,是一种银行向有创投资金支持的企业发放贷款以支持资本支出的融资方式。

与传统的银行贷款不同,创投债券只对那些没有现金流或重要资产作为抵押的初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对于那些寻找低成本资本的企业主来说,这是一个十分好的融资渠道,因为它不需要你出让任何股权。

提供创投债券的银行一般都是风险规避的,他们在看到其他投资者投资你的企业之前,是不会投资的。但如果你有成功的事业和合伙人作为优势,这种方法则值得一试。

公司投资者——公司投资者通常是通过战略伙伴投资的。这种融资方式的优点包括对基础设施的更多掌控,更好的议价能力,对产品发展的影响力,以及对销售渠道的更多介入。

尽管许多企业都有自己的投资机构,但是战略性合作伙伴也是重要的一步,就像Cloudant和三星资本的例子,Rackspace在B轮融资的例子。

***融资——服务初创企业的***投资也有很多。例如,在美国,In—Q—Tel是一个非营利性机构,他们识别并与那些研究前沿科技的公司合伙,以帮助这些公司将科技成果传递给中央情报局(CIA)和美国情报委员会。

寻求平衡

我希望我可以告诉你成功的秘诀以及在融资方式和投资者之间找到平衡的诀窍,但是这并不存在。最终你要做的是找到企业需要的融资,同时对公司拥有大部分控制权。

我无需再强调你拿到的融资的重要性。每一块钱的背后都有相应的价值与之联系。

无论你希望公司被收购还是能够上市,获得融资并不代表公司的成功。得到你所需要的,明智地支配资金,才会让收购方喜欢你的公司。如果你公司的估值过高,你也承担着太高预期的风险,而实际上你的公司很难达到这个预期。

很多年轻的企业家都犯了共同的错误,他们与某个大公司变为合作关系,认为这样就能较容易得到风险投资,实际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合伙人运作资金是极其重要的。

大型公司通常都非常活跃,并进行许多投资活动。你的公司只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得不到任何支持。现今有许多合伙导向的小型资本,具有高触感、高价值的特点,我会推荐多关注这些类型的资本。因为关联者较少,管理费用比较低,这些公司更具灵活性。他们可以根据关系进行投资,把你当成一个真正的合伙人。

说到合伙人,归根结底是做有利于你和你公司的事情。将人们聚到桌前很容易,但是找到正确的人却是一项挑战。

与合伙人建立联盟很重要,因为日后他们将在董事会占据席位,所以在签订协议之前了解这些合伙人并与之建立关系十分必要。如果你并不急于融资,那么请先寻找合适的合伙人和融资方式,这样将有助于公司取得成功。

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篇3

银行

资金放入银行:2013年下半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约为5.1%(包含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团购”大额协议存款的互联网理财工具),对投资人没有金额门槛。

资金贷出银行:贷款为年利率约为7%到10%,加上隐性成本,如以贷转存、第三方中介费等,贷款的总成本约为年8%到12%。

案例:余额宝打包2500亿零碎活期存款,“团购”银行大额协议存款,近半年来,年化收益率平均超过4.9%。

信托公司

资金放入信托:信托资金来源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资金一般通过第三方理财和私人银行募集;投资人单笔一般在300万左右,平均收益约为8.8%。第三方机构募集的费用约为2%,资金募集的总成本约为11%。

资金贷出信托:包含各项费用,总融资成本一般在年利率13%-20%之间。平均单笔贷款融资1.9亿元。

案例:30亿头号信托重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通过相关隐性担保的方式,投资人以平均年收益率7%退出,人均投资428万元。比原定10%年收益率低了3个点。

基金子公司

资金投入:基金子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投资者,一般通过第三方理财机构募集;投资人单笔一般在100万左右,平均收益率约为年10%。第三方机构募集的费用约为3%,募资总成本约为13%。

资金贷出:融资方通过基金子公司融资,总成本约为年利率15%-24%之间,单笔融资额一般在3千万~2亿元之间。

股***托贷款

资金投入股市:2013年A股平均投资收益率为年8%左右,约2成的股民达到8%的收益水平,3成股民保本,5成股民出现亏损。

资金贷出股市:很多上市公司通过银行向其他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合同利率加上各类中间费用,平均融资总成本约为年15%,单笔贷款融资在5000万~5亿元之间。

案例:2013年12月,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委托九江银行广州分行,向创视界(广州)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3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2%,按季付息。

私募基金

资金投入私募:债权类私募基金年收益率平均约12%,股权类收益率平均约年15%。投资门槛奇高,一般为1000万元以上,且风险较大,投资人与融资方共同或部分承担风险。

资金贷出私募:项目融资总成本约为年利率24%。单笔融资额一般在5千万~50亿元之间。

案例:2011年,星浩资本I期(股权类基金)募集资金规模达37亿元,单个投资人资金最少3千万元。项目路演时假设,最理想情况下,年收益率有可能接近35%。2014年宣布,预期收益率可能回归市场行情,约为年16%。

P2P借贷

资金投入:因线上线下、金额大小、运营模式、担保方式等因素而差异较大,但大多从民间募集,资金成本在8%到15%不等。

资金贷出:分为投项目或贷个人。投项目的如机构本身无小贷资质,则有违规贷款风险。而投个人则不得不面对资金额小,需要大量业务来促规模的情况。

案例:2013年大量P2P公司跑路倒闭,但是大浪淘沙下留下的“有后台”平台不乏优秀成绩,重线下国内最大资产规模的“宜信”,重线上14年初拿到A轮投资的“人人贷”,银行血统的“陆金所”,大型民企撑腰的“惠人贷”,均都在风险较好控制的基础上提供着超过10%的投资收益。(MFCLearningPlat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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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篇4

(一)自筹资金

世界银行所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曾对北京、成都、顺德、温州4个地区的私营企业关于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私营中小企业在创业初始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内部积累、创业团队成员及其家庭提供的,而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所占比重很小。

我们常说的创业初期找资金主要靠3F,friend/face/family,就是这个意思。

(二)银行贷款(担保贷款)

当自筹资金遇到困难时,对于创业者来说,首选的应该是向银行贷款或者通过信用担保体系融资。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方面,银行以及金融担保机构对创业群体以及创业型经济发展的支持,也已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不光是我国在放宽金融政策、完善金融体系、支持创业型经济发展,其它***也都在为此而努力。例如,全世界已有48%的***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从银行贷款方式的利弊分析来看,只要你符合贷款条件与贷款程序要求,通过银行贷款基本上都能获得令人满意的资金,而且一般无需担心法律风险问题,其缺点就是资质要求相对较高、手续比较繁琐、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只要咋门创业者做好充分的时间准备并满足其程序要求,资金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目前,银行贷款的主要方式是担保贷款,即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1.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贷款对借款人以及保证人都有一定的要求。例如个人保证贷款,要求个人具有稳定和固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额的能力、无不良历史记录,保证人的担保也必须由银行进行严格的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创业者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例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2.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而且,对于银行来说,因为拥有抵押物,其承担的风险大大降低,往往乐意向提供抵押物的企业提供贷款。因此,如果创业者也完全可以将个人消费抵押贷款用于创业,具体包括拟购的商业房、汽车等作为抵押来贷款。其风险在于,如果你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除了以上几种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以外,创业者不可忽略的是,还有一些与创业扶持政策相关的银行贷款途径,例如创业专项贷款、重点扶持项目贷款等,这也许是你获取资金的一个利好途径。

1.创业专项贷款:

主要指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针对创业或者再创业设立的专项贷款项目,通常与当地***创业扶持政策有关。主要由具备生产经营能力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向银行提交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发放贷款。例如,有些地区推出针对下岗人员,专门提出了创业贷款扶持政策。

2.重点扶持项目贷款。

重点扶持项目贷款,一般也是与当地***创业扶持政策或者产业发展政策紧密相关。主要对象为一些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如果企业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具有极高商业价值的创新项目,都可以向银行申请重点扶持项目贷款,以解决创业启动期资金需求量大的难题。

(三)引入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VC,源于40年代的美国硅谷,在我国也已经过较长时间的引进及成长期,在政策制度和操作方面,应该说是较为成熟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作为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其突出特点是:无需任何财产作抵押,以公司股权与投资者的资金相交换。具有资金使用期限长,没有定期偿付的财务压力,可以获得投资者提供的资金以外的资源支持等优势,成为最受创业者喜欢的'股权融资方式之一。不过,风险投资本身就属于高回报与高风险同时并存的投资行为,对于创业者而言,其主要风险在于:企业将面临控制权分散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融资成本较高(主要指股权稀释)。除了风险以外,风险投资设置的门槛也比较高,即对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以及创业者个人能力的要求都也比较高。因此,风险投资尤其适合于产品或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或者创新型企业,如IT、半导体、生物工程、互联网等行业的企业。

我国的风险投资者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背景的创业投资公司,不过这类公司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例如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等;

(2)国内大企业战略资本,例如联想投资、四通投资等等;

(3)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公司,例如Sequoia、IDG、SteamboatVentures、红杉资本、软银中国、凯雷资本、高盛等;

(4)大中华经济圈的创业资金,例如李嘉诚的和记黄埔;

(5)天使投资人,例如沈南鹏、雷军等等。

(四)小额贷款

国际上,对于小额贷款的定义是: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服务于贫困人群。小额信贷服务一般是由正规金融机构及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或组织提供。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于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其目的是为了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起来,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同时有效地解决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常被定为“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的地方金融机构”。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模式进入门槛低且更为便捷、迅速,能够快速满足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模式更加规范贷款利息相对较低且可双方协商。因此,如果你的条件达不到银行借贷的要求,或者无法忍受银行借贷所要求的繁琐程序、相对较慢的融资速度,同时,如果又觉得民间借贷的利率偏高且对其规范问题心存疑虑,你不妨试一下小额贷款,当然其前提一定是“小额”。不过小额贷款过程中,创业者仍然需要防范以下两个风险问题:一是贷款利率问题。双方协商过程中,贷款方可能会提出很高的利率要求,你要控制好自己能够承受的贷款利率,以免还款的时候压力过大;二是贷款机构选择问题。要尽量选择规模大、知名度高、信誉好、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避免被一些非法的“地下”小额贷款机构危害到自己的权益。

(五)P2P融资模式

P2P是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投资人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投资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新兴的P2P融资模式,以其在线交易、方便、快捷、多数无须抵押的优势,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小微企业主的青睐,也改变着小微企业的融资生态。但是由于P2P融资模式刚刚兴起,因其身份模糊、监管缺位,存在业务不规范、服务不***、利率过高,甚至是无法完全保证资金安全等风险问题。不过,无论怎样,网络借贷这一新模式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

(六)典当融资

典当融资在中国近代银行业诞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也是当时民间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例如当时出现的当铺、票号等。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特殊融资方式,其本质是“以物换钱”。典当融资具有对借款人资信条件要求低、手续简便灵活、典当物品起点低(物品价值不限,千元、百元物品皆可)、典当质押范围广(动产与不动产都可以)、资金使用用途不受限制、可以解决资金急需、可以盘活闲置资产等优势。不过,典当融资也有其突出的劣势,即成本相对较高。例如,与银行贷款相比较,除了贷款月利率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具体包括保险费、保管费、典当交易成本支出等,困此,其融资成本通常都高于银行贷款。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用于长期资产投资(买土地、建厂房、购设备、技术研发)的资金需求,不宜选择典当融资方式,以免造成过大的赎回压力。切记一个原则: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典当融资,一般都只能解决应急所需,而不能寄希望于满足生产和技术研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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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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