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创业网、一个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好项目和创业资讯的网站!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创业融资

新加坡创业板融资能力,新加坡创投

环球网 2022年10月09日 19:51:07

很多朋友对于新加坡创业板融资能力和新加坡创投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创业板上市的创业板简介

创业板: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中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

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公司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改制,是否可以持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对营业纪录可比性的影响;

③是否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并按照高速后的资产值折股。

(5)判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资产剥离;

②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

(6)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②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中是否有虚假记载。

(7)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规定的上市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股东是否达到200人;?

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

④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8)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是否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人民币300万元;?

③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

④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⑤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

⑥是否已聘请保荐人。这里的有形净资产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9)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

②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③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④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⑤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产扩股;?

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

⑦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⑧是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⑨是否已按照《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⑩发起人的数量;

⑾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

⑿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0)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是否达到2名;?

②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一)***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项目 ***主板 ***创业板 实收资本 无具体要求 无具体要求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必须显示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记录” 盈利要求 盈利测试:过去三年纯利总额达5,000万港元,其中最近年度须超过2,000万港元,另外前两年的纯利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

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至少为5亿港元;新申请人前3个会计年度年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市值/收益测试: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至少为5亿港元。 不设置盈利要求 最低公众持股量 一般占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25% 股票于上市时至少必须达到3000万港元且须占已发行股本 的20%-25% 最低市值 预期公开发行部分市值不低于5000万港元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得少于4600万港元 证券市场监管 其机制相对成熟,监管制度和监管力度较强,***的监管手段结合市场的力量对上市公司构成极大的约束,监管层和公众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规范问题则反应比较突出。 全面信息披露,买卖风险自担 (二)新加坡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项目 新加坡主板 新加坡创业板 实收资本 无具体要求 无具体要求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新加坡准则 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盈利要求 过去三年税前利润750万新元,每年至少100万新元,或最近两年累计税前盈利1000万元新币(1新元约等于5元人民币)。 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股票至少有一千名股东持有,大于3亿新币比例减至10% 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以高者为准),至少500个公众股东 最低市值 8000万新币 无具体要求 证券市场监管 全面信息披露,买卖风险自担 (三)美国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项目 美国主板 美国创业板 实收资本 无具体要求 有盈利的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400万美元以上,无盈利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1200万美元以上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采用美国会计准则 有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没有要求,无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要在三年以上 盈利要求 三年盈利,每年税前收益200万美元,最近一年税前收益为250万美元;

或三年累计税前收益650万美元,最近一年450万美元;

或最近一年总市值不低于5亿美元的公司且收入达到2亿美元的公司,三年总收益合计2500万美元。 要求有盈利的企业以最新的财政年度或者前三年中两个会计年度净收入40万美元;对无盈利的企业没有净收入的要求 最低公众持股量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25%以上,有盈利的企业公众的持股要在50万股以上,无盈利企业公众持股要在100万股以上;有盈利的企业公众持股量在50万股至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800人以上;公众持股多于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无盈利的企业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 最低市值 1亿美元 无要求 证券市场监管 其机制比较成熟,监管制度和监管力度较强,市场化程度高,***的监管手段结合市场的力量对上市公司构成极大的约束,一旦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处罚严厉。 二、中国创业板上市条件建议

(一)国内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的简要比较 项目 国内主板 国内创业板(建议) 实收资本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须具备两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盈利要求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1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低公众持股量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最低市值 无具体要求 无具体规定 证券市场监管 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但规范化、与国际接轨是今后发展的主题,国内市场的监管将是一个逐步加强的过程。对于国内公司而言,始终有地缘优势,***始终以保护和发展作为主题 (二)国内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分析: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不同,现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为高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较强的新兴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由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偏小,营运时间较短,市场前景不确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稳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得银行不敢为其贷款,而中国主板市场因为进入门槛过高也将它们拒于门外,这样就特别需要一个有别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为它们提供融资渠道。考虑到新兴高科技公司业务前景的不确定性,在构建中国创业板市场时,要设法降低市场进入门槛。

1、股本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但对业务要求可能较严。按照目前中国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企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而中小高科技企业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法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所以,创业板市场应适当放松对公司股本总额和发起人拥有股本总额的限制,从而尽可能让规模偏小、缺乏资金、但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上市。创业板市场是为那些具有活跃业务记录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在放宽企业上市条件的同时,应该强化公司的业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即公司必须具有突出的主营业务、明确的主导产品、详尽严密的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巨大的主业成长潜力,而且具备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统。随着市场的发展,创业板市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于3000万元降为不少于2000万元。

2、营运记录及财务盈利要求

主板市场的上市规则对营运和财务的要求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使得技术升级换代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时间短,无法达到上述条件,因此可规定,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前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高新技术业务两年以上,且最近1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并且规定,原企业整体改制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已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连续计算,在最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为了增强中国创业板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上市条件可考虑进一步放松,对于研究与开发力量很强的企业,只需要有一年的经营记录,可以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且不分企业存续期间的所有制性质均可连续计算经营业绩。考虑到许多网络企业在创立时期大都没有盈利,因此对其盈利记录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长的业绩记录。

3、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条件适当的放宽

创业板市场应放宽配股等再融资条件。股本的不断扩张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主要表现。为了提高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后续融资能力,增强其发展后劲,促进上市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创业板市场需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宽松的再融资环境。

4、鼓励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

现代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程表明,资本经营已经取代产品经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以此来实现企业低成本的快速扩张。美国那斯达克市场是美国高科技企业收购和兼并的主战场。正是通过收购和兼并活动,一方面一些属于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以各种方式介入高新技术产业,以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以这种方式迅速地发展壮大,以达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的目的。

5、创业板市场的监管

创业板的监管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主的原则和买者自负的原则

(1)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规模较小、业务处于初创期、新兴行业,这些因素都说明创业板是高风险市场。因此,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也比主板严格。如要求发行人每年要对上市文件注明的业务目标与实际发展进度作一比较等。

(2)市场动作奉行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原则,创业板应更注重效益,而主板则考虑在效益与安全之间的平衡。创业板市场追求的是高风险和高效益,主板市场则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目标。因此,创业板的投资者主要是对市场有充分了解并希望参与高风险、高增长性公司的投资机构。

(3)加强对公司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给予适当的处分。

2我亲戚在海外有公司,准备在新加坡上市,请问我买他的

企业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新加坡股票市场简介

新加坡股票市场是***乃至世界最先进的金融市场之一,具有市场交易活跃,持续融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服务质量好,制造业企业比重大,国际化程度高等特点。截至2006年上半年,已有712家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总市值约4662亿新元(1新元约合人民币5元)。其中,制造业企业约占总上市企业的40%,外国企业占34%。由于我省与新交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所以我们的企业在新交所受到特别关注,2006年全省约有17家企业实现了在新加坡成功上市,仅临沂市就有9家,形成了颇受追捧的“山东板块”。企业到新加坡主板上市主要有S股模式和红筹股模式两种。S股模式即指国内企业直接到新交所上市,企业通过这种模式上市除了要达到新交所规定条件外,还要达到中国证监会“456”的要求,具体条件和程序可参照上期关于***H股的介绍。此处重点介绍一下新加坡主板红筹股上市模式。

二、企业在新加坡上市的主要财务指标要求

企业在新加坡主板上市,主要财务指标需符合以下三条标准的其中一项:

(一)过去三年税前利润累计超过750万新元,每年均需超过100万新元;

(二)过去最近一年或两年税前利润累计超过1000万新元;

(三)根据发行价,上市时市值至少为8000万新元。

三、企业在新加坡上市的操作程序

(一)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在海外注册成立特殊目的公司,并取得境内公司控制权(与***红筹模式境内有关操作程序相似);

(二)公司与上市主理商签订上市协议,由主理商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验证、审核、评估等基础工作;

(三)主理商起草上市相关文件,向新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及招股说明书,新交所进行审核;

(四)正式呈交招股说明书给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新交所,同时公布其招股说明书以征询公众意见;

(五)做上市前的披露,确定发行定价,进行上市路演;

(六)企业股票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交易,并将募集资金返回国内使用。

四、企业在新加坡上市所需费用和时间

新加坡主板初次上市的总成本约占融资额的5%-10%,一般在1000万人民币左右。从前期准备工作到挂牌上市,整个过程约需6-12个月。比赴***上市的费用要低,耗时要少。

上海主板A股:最少3年业务记录,且连续3年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整体改制上市的公司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少于10%,每个年度不能少于6%;上市前股本不少于5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主营业务突出,符合***产业政策,收入和利润占70%以上;最低公众股不低于总股本的25%,4亿元股本以上的可少于25%,但不低于15%,持股1000股以上的公众人数不少于1000人。另外,还要求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发行前股东持股占股本35%以上,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深圳主板A股与上海一致。

新加坡主板: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即可,同时需要通过或者满足我国相应审批条件,这三个标准分别为:过去三年累计750万新元税前利润且每年至少100万新元;过去一年或两年累计税前利润1000万新元;上市时市值达8000万新元。另外,最低25%的公众股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超过3亿新元的,公众股可降至12%———20%之间。

深圳中小企业板:条件等同主板市场,流通盘一般小于3000万股。

新加坡创业板:无税前利润和资本额要求,但上市企业需有盈利前景和高增长性业务,没有营业记录的公司必须证明其募集资金是用于项目或产品开发,该项目或产品必须已进行充分研发;公众持股不少于15%或50万股(取高者)由至少500名股东持有。另外,上市满2年,达到新加坡主板任何一个上市标准可以转到主板市场。

3如果公司在新加坡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与在内地上市有什么区别?

企业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新加坡股票市场简介

新加坡股票市场是***乃至世界最先进的金融市场之一,具有市场交易活跃,持续融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服务质量好,制造业企业比重大,国际化程度高等特点。截至2006年上半年,已有712家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总市值约4662亿新元(1新元约合人民币5元)。其中,制造业企业约占总上市企业的40%,外国企业占34%。由于我省与新交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所以我们的企业在新交所受到特别关注,2006年全省约有17家企业实现了在新加坡成功上市,仅临沂市就有9家,形成了颇受追捧的“山东板块”。企业到新加坡主板上市主要有S股模式和红筹股模式两种。S股模式即指国内企业直接到新交所上市,企业通过这种模式上市除了要达到新交所规定条件外,还要达到中国证监会“456”的要求,具体条件和程序可参照上期关于***H股的介绍。此处重点介绍一下新加坡主板红筹股上市模式。

二、企业在新加坡上市的主要财务指标要求

企业在新加坡主板上市,主要财务指标需符合以下三条标准的其中一项:

(一)过去三年税前利润累计超过750万新元,每年均需超过100万新元;

(二)过去最近一年或两年税前利润累计超过1000万新元;

(三)根据发行价,上市时市值至少为8000万新元。

三、企业在新加坡上市的操作程序

(一)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在海外注册成立特殊目的公司,并取得境内公司控制权(与***红筹模式境内有关操作程序相似);

(二)公司与上市主理商签订上市协议,由主理商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验证、审核、评估等基础工作;

(三)主理商起草上市相关文件,向新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及招股说明书,新交所进行审核;

(四)正式呈交招股说明书给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新交所,同时公布其招股说明书以征询公众意见;

(五)做上市前的披露,确定发行定价,进行上市路演;

(六)企业股票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交易,并将募集资金返回国内使用。

四、企业在新加坡上市所需费用和时间

新加坡主板初次上市的总成本约占融资额的5%-10%,一般在1000万人民币左右。从前期准备工作到挂牌上市,整个过程约需6-12个月。比赴***上市的费用要低,耗时要少。

上海主板A股:最少3年业务记录,且连续3年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整体改制上市的公司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少于10%,每个年度不能少于6%;上市前股本不少于5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主营业务突出,符合***产业政策,收入和利润占70%以上;最低公众股不低于总股本的25%,4亿元股本以上的可少于25%,但不低于15%,持股1000股以上的公众人数不少于1000人。另外,还要求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发行前股东持股占股本35%以上,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深圳主板A股与上海一致。

新加坡主板: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即可,同时需要通过或者满足我国相应审批条件,这三个标准分别为:过去三年累计750万新元税前利润且每年至少100万新元;过去一年或两年累计税前利润1000万新元;上市时市值达8000万新元。另外,最低25%的公众股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超过3亿新元的,公众股可降至12%———20%之间。

深圳中小企业板:条件等同主板市场,流通盘一般小于3000万股。

新加坡创业板:无税前利润和资本额要求,但上市企业需有盈利前景和高增长性业务,没有营业记录的公司必须证明其募集资金是用于项目或产品开发,该项目或产品必须已进行充分研发;公众持股不少于15%或50万股(取高者)由至少500名股东持有。另外,上市满2年,达到新加坡主板任何一个上市标准可以转到主板市场。

4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对我国经济有什么样的影响?

在当前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伴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进行全球融资已是大势所趋。面对国内企业不断高涨的海外上市热情,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其中,较为典型的是以社科院易宪容教授等人为代表的声援派和以中国人民大学纪宝成教授等人为代表的质疑派两种观点。大致说来,赞成者多是从微观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海外上市的利弊,而反对者多是从宏观***发展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海外上市的利弊。可以肯定的说,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利弊并存,我们既不应一味的鼓励,也不应因噎废食,而应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从战略高度把握并针对其弊端实施相应对策。

1.我国企业海外上市的优势分析

企业海外上市,对于引进海外金融资源,缓解企业融资瓶颈,弥补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急需的巨额资金短缺,完善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分担境内市场和企业成长中的风险,构建企业与世界市场联系的重要平台,通过资金、信息的双向流动,塑造更有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企业,并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可能的缺憾分析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在充分肯定海外上市对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金融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效应的同时,我们也需看到海外融资的消极影响。虽然海外上市是企业市场选择的结果,但如此大规模的市场选择必然产生巨大的外部性和市场失灵问题,对我国的***利益和未来发展战略造成巨大冲击。

(1)大量优质资源外流,加剧国内资本市场的边缘化

资本市场边缘化的实质就是失去对本土企业的融资、定价和风险分散等领域的主导地位。优质企业是资本市场的 “稳定器”和“价格风向标”,没有了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回报的优质企业,就难以吸引进行价值投资的优秀投资者,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价格的稳定性将大大降低,融资功能以及相应的资源配置功能将被削弱,从而失去持续发展的动力。从长期看,大量优质企业的外流还将导致国内股市“劣币逐良币”,资本市场进一步空心化和边缘化的恶性循环。最近几年, 在***上市的大型中资企业, 大多是境内具有优势且收益稳居高位的优质公司( 其中一些甚至是垄断性公司) , 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这类企业的大量海外上市, 直接意味着境内股市所接纳的企业只能是中低层次公司, 由此我国股市与海外股市的上市公司差距将长期难以缩小。加快股市发展是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如果没有优质的上市公司资源, 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和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大量优质上市资源外流,加剧了对国内股市的消极影响, 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信心会大受影响。同时,优质企业资源外流, 也会使不断增加的市场投资资金, 如社保资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面临投资对象缺乏的问题,使中国的投资银行以及整个证券业失去很多业务发展的机会。

(2)大批企业盲目上市,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大规模企业盲目海外上市带来了高额的上市成本,导致巨额的国有资产和国民财富的流失。第一,低市盈率上市策略导致本国资产价格低估与贱卖。2004 年,股票发行价格的平均市盈率, 在境内主板市场上为17.59 倍,中小板市场上为17.14 倍, 而海外上市的发行价格大多在10 倍左右。其中, ***主板低于境内主板28.8%, ***创业板低于国内中小板45%; 新加坡主板低于国内主板45.1%,新加坡创业板低于国内创业板57.5%。这实际上意味着, 按照中国内地股市的发行价格计算, 海外上市流失了 20%以上的价值。按照这些数据测算,1993—2005年通过海外上市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规模已高达600 亿美元,这就无怪乎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全国人大代表纪宝成教授在“两会”上发出关于“大中型国企一窝蜂到海外上市,导致600 亿美元国有资产流失”的言论了。第二,企业分红导致高额利润外流。优质企业纷纷赴海外上市, 对内地投资者来说, 也是一种损失,内地优质企业海外上市为境外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 而内地投资者则无法分享内地企业的高成长。据统计,在***上市的100多家H股企业中, 公布2003年年度分红的就有62家, 分红比率高达50%以上。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03年,在内地超过1200家上市公司中,最近3年连续派发现金红利的只有244家。同样是中国内地企业,在海内和海外的市场贡献却有如此大的差异。由于大部分海外上市企业都是垄断性国有企业,在***扶持和行业垄断的作用下,这些企业都享有高额的垄断利润。例如,2003 年中国移动的利润相当于全部国内上市公司的利润之和;2004年中石油的利润为1100亿元,相当于国内1312家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87%;境外上市市值最高的前10 家企业,净资产总计为10600亿元,净利润高达1460亿元,而国内上市相应的前10家企业,净资产总计为2700亿元,净利润仅为260 亿元;更有甚者,同时在国内、海外两个市场上市的中石化、联通居然同股不同权,海外投资者收益远大于国内投资者,严重损害了国内投资者的利益。这些绩优公司的海外上市将直接导致大量利润外流,企业的大部分增长收益由国外投资者分享,同时恶化国内上市企业的总体绩效。第三,为了维护海外上市的股价水平,一些行业(如移动通讯) 长期维持境内的高收费, 引致了国民财富的流失。另外,海外上市高昂的发行和持续监管费用以及海外战略投资者以较低的价格先期入股所获得股份溢价收入等都导致了我国国民财富的流失。

(3) 股权过度国际化,影响我国经济的控制权

股权是对企业资产的永久性所有权。在海外上市的带动下,一大批海外资金在我国境内寻找有价值的投资项目和企业, 并常要求控股。因为目前进行海外上市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我国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的龙头企业(如金融企业、基础能源企业及其他支柱行业),这种现象大量发生,必将对我国经济未来的控制权发生严重影响。

以上主要讨论了企业海外上市对***宏观环境的影响,而对企业自身来说,海外上市也存在着国际认同度不理想、价值长期被低估、流动性差、实际再融资能力有限等弊端。并且,在海外上市的公司遇到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成本也在不断增大。特别是在美国市场,由于《萨班斯- 奥克斯利法》的影响,在美国已上市的中国企业面临着更为严苛的审查,并要付出高昂的合规成本。

5【创业板九周年系列】九年耕耘育创新 衔枚疾进绘新篇

2009年10月30日,28家公司代表齐聚深交所上市大厅,敲响登陆创业板的钟声。九年风雨兼程,创业板公司家数已从28家增加到734家,总市值近4万亿元,形成创新创业企业聚集示范效应,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源源不断地注入新动能。

创业板自成立以来,始终牢记自身使命,全力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持续完善板块功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宏观背景下,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健康成长、构建多维立体创新资本生态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成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值中国改革***40周年、创业板成立9周年,展望未来发展新篇,创业板将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创新企业发展的宗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防控风险,提升服务,助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负新时代赋予的使命和任务。

一、资本篇——融通资本活水创新之源

创业板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企业创新创业的全过程,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产业整合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打造创新与资本有效融合的活力之源。

融资能力显著提升

截至2018年10月末,734家创业板公司累计首发融资3,820亿元,再融资3,253亿元,直接融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同时作为公众公司,公开透明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更有利于获得银行的间接融资、享受更简化的融资程序和更低廉的融资成本,据统计,企业上市后一年获得银行贷款同比增加42%。多种融资手段并进,帮助企业及时获得资金投入实体经济,进一步推动创新发展。

创新资本正向循环

超过六成的创业板公司上市时得到PE/VC的支持,金额超过336亿元,而创投机构也通过上市退出实现投资回报,为新一轮创新资本形成创造条件。同时,创业板公司通过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等方式投资科技创新领域,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行业。创新资本和上市公司已经成为创新链条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共同促进创新生态圈健康发展。

善用资本促产业整合

截至2018年9月末,创业板已实施完成372单重组,交易金额合计3,310亿元,七成以上属于产业整合。其中,315单涉及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占比85%,股份支付对价合计2,317亿元,占交易总对价的七成。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空间。

二、产业篇——新经济主场创新之帜

创业板聚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创新,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公司营业收入始终保持高速增长,成为新时代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擎。

创新驱动发展主战场

创业板超过九成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七成属于战略新兴产业,261家拥有***火炬计划项目,85家拥有***863计划项目,65家为***创新试点企业。通过上市带动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创业板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具创新潜力的群体,九年来,累计研发支出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创业板具备鲜明的板块特色,并形成示范效应和良性循环,吸引越来越多的优质创新公司选择创业板,超过六成的信息技术领域公司集中在创业板,医疗健康和互联网文化领域分别占到三成和四成。

公司业绩平稳向好

创业板公司平均营业收入连续九年高速增长,由2009年的3.05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5.5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0%;平均净利润由2009年的0.58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2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9%。截至2017年末,创业板有10家公司收入过百亿,12家公司净利润超十亿,一批优秀公司利用创业板做优做强,发展成为行业龙头。

三、人才篇——创业栋梁创新之本

创业板建立了资本与人才激励的坚实纽带,两者相互促进、共享发展,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吸引资本持续关注新兴技术,激励科技人才不断投身创新大潮,为广大创业者树立奋斗标杆。

高端人才夯实“塔基”

创业板有133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就职于高校或科研院所,37家公司具有高校、科研院所股东背景,14家公司由科研院所改制而成。63家公司的97名创始人、董监高或核心人员入选***或地方“千人计划”,48家公司为“海归”创业。创业板为这些技术领军人才创业提供成长的土壤,为实现“中国智造”的目标营造适宜环境。

核心骨干凝聚共享

创业板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且多处于成长发展期,现金流有限,股权激励成为上市公司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截至2018年9月末,创业板约六成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覆盖超过5万名核心人员。近三成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将公司发展与员工利益绑定,与员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良好发展。

四、机制篇——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之径

创业板一直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持续探索制度创新,不断加强监管,在更高质量的市场运行态势中,有效完善资本市场制度,服务创新创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差异化制度凸显创新基因

为充分揭示创业板公司在业务和盈利模式等方面的特点,创业板在2013年初首推影视、医药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并陆续发布节能环保、互联网游戏、医疗器械等10份新兴行业指引,提高了新兴企业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可比性和有效性,逐渐形成行业指引规则体系。

2014年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正式落地,以“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为代表的制度创新,适应了创业板公司“小步、快跑”的融资特征,同时通过差异化的定价方式和锁定要求、允许“不保荐不承销”等措施,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空间。

优化投资者结构严守监管底线

开板之初,创业板设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提高个人投资者交易经验年限,有效甄别具有风险投资能力的投资者,增强投资者的市场承受能力和风险意识。

2012年创业板进一步优化退市制度,增加市场化退市指标和退市标准,改进退市风险警示,缩短暂停、终止上市时间,严格恢复上市的标准等内容,直接推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持续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不断完善。

科技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深交所在创业板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技术手段,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与结算和券商会员数据库对接的股票质押风险监测平台及时传递股东质押数据,做到风险事前预警;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的监察系统,有效识别内幕交易;第五代信息披露业务管理系统,通过集成新上线的“企业画像”功能,采集企业各方面信息,准确掌握和督促企业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五、责任篇——使命在心担当在行

责任与发展同行,大批创业板公司在高速成长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持续回报投资者,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服务脱贫攻坚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税收就业贡献突出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创新创业的生力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力量,为***税收和解决就业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创业板公司累计支付各项税费626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38万个,支付职工薪酬1,4***亿元,同比均有较大增长,通过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板在增加税收和提供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分红积极真诚回报

创业板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17年末累计分红总额达1,100亿元,上市后持续分红的公司达202家。2017年,613家进行现金分红,占创业板公司总数的86%。自开板以来,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司家数占比维持在85%以上,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创业板公司分布于29个省市,其中59家公司地处西部地区,85家公司地处中部地区,积极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一定程度缓解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创业板地处县、镇、乡级区域的公司有122家,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产业支撑。创业板充分发挥创新示范效应和聚集效应,259家广东公司助力区域经济实现转型升级。

六、改革篇——凝心聚力再出发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新兴产业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一大批科技创新前沿企业不断涌现,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创业板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诉求。

近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深交所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要求,按照证监会党委部署安排,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企业的宗旨,推动深化创业板改革,健全完善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增强创业板包容性,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板对创新创业支持和引领作用。

时光荏苒,初心不改。创业板将始终坚持服务创新创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大局。

砥砺前行,希冀未来。创业板将持续探索市场基础制度,深化改革引领新变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3245813932@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