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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社厅创业项目申报(山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用户投稿 2023年01月04日 12:24:13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山西人社厅创业项目申报和山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山西人社厅创业项目申报以及山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本文目录一览

22022山西省创业贷款在哪申请

创业贷款去当地人社部门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1、带好相关资料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当地人社部门在接到申请并接受相关材料后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受理。

3、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并评估申请人的创业能力。

4、人社部门初审通过后,报送上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

5、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机构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和担保申请,以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严格审核。

6、由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当地人社部门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

7、按审核结果签订各项合同。

8、发放贷款。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辅助资料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且成立时间未超过3年。对尚未在本市注册、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的创业项目可采取“先评审、后注册”的方式,但须承诺自评审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按申报书内容成立企业;

2.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非***禁止、限制类,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3.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4.项目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合法用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6.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①项目已被认定为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②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过变更;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⑤已被认定为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申报人不可再次申报;⑥失信违法人员。

二、申请人条件

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创办的创业主体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作为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

3.***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不低于10万元,且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三、资助标准。按一般优秀、重点优秀和特别优秀三个等级分别资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

2. 项目计划书、营业执照,***、毕业证(或在校生证明)、团队成员个人简历、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企业财务报表(申报日前12个月)、完税材料及企业实际出资证明等资料。

五、申报流程

申请人向创业主体税务***地、项目意向注册***地市(区)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须向总部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地区申报。

各地人社部门评估后报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做资格性和完整性复核、组织专家评审、等级认定、社会公示后,对落地项目分三年进行资助。

六、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4号)

附件1: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

附件2

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申请承诺书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开。

4办理申请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领取创业补贴条件如下:

1、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4、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失业***、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其中,非

5、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

6、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扩展资料

从2019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程序调整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出申请,由负责学籍注册的各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民办高校受理申请,并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离校前的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焦作晚报-申请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5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报如何申请

补贴申请流程:

学历认证或办理***备案注册公司开对公户、社保号接入社保一个月后身份认定申请创业无息贷款场租补贴申请社保补贴申请创业首创补贴申请每3个月申请场租和社保直至3年补贴结束。

可申请创业补贴有如下几项

1. ***贴息贷款5-30万,贴息三年(股东符合条件可同时申请,) 每户总额不超300万元

2. 社会保险补贴,补630元左右/月,补三年累计22680元左右(股东符合条件可同时申请)

3. 初创企业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1万元,(股东符合条件可同时申请)最高每户不超过10万元

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按每人2000元补,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一人,按每人3000元补,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 创业租金补贴,你场地补贴650/月,补三十六个月

6求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以及晋人社厅发【2011】6号文件内容

山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号:晋财社[2011]6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级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省级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山西省人民***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晋政发[2008]122号)的精神,加强创业资金管理,优化我省创业环境,鼓励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省级创业资金由省级财政根据当年创业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

二、资金使用范围

省级创业资金用于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补贴和相关工作经费等支出,以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批准的其他支出。

三、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

(一)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工作,并指定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承担师资培训任务。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组织师资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并取得资质合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人数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规定的培训期限要求,每人每天给予150元补贴。

申请创业师资培训补贴,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提供培训开班申请(包括课程计划)及批复证明、组织培训人员花名册、相应的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复印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后,将资金通过直接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培训机构。

(二)创业项目补贴。建立省级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展示平台和创业项目信息。对创业项目库建设单位组织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入库、展示、推广等费用,根据创业项目征集数量和推广使用的效果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征集一个项目且经过评审纳入省级库的先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推介成功被创业者使用并取得效益的创业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补贴。省级创业项目库项目总量不少于600个。

申请创业项目补贴,由创业项目库建设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对创业项目评审、入库的,提供创业项目名录、创业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创业项目征集入库评审表;对创业项目推介成功的,提供创业项目使用者出具的使用创业项目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后,将资金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创业项目库建设单位。

(三)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对各地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实体提供进驻评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孵化服务的,经评估考核达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并确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一定的管理服务补贴。补贴标准按每进驻基地一个创业实体每年给予5000元的补贴,创业实体进驻时间不达一年的,根据实际进驻月份数折算进行补贴。进驻基地超过三年的,不再享受管理服务补贴。

申请管理服务补贴,需由创业孵化基地提供进驻创业实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驻创业实体花名册,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后,将资金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创业孵化基地。

(四)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补贴。对进驻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补贴。补贴标准每平方米每天补助1—3元,具体按基地所在区域及房租标准确定,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创业实体享受场地租赁费补贴不超过三年。

申请场地租赁补贴,需由创业实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场地租赁证明、租金支付证明、创业孵化基地出具的进驻证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人员对创业实体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场地所处地理位置、孵化基地类型等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后,将资金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创业实体。

(五)相关工作经费。对创业宣传、表彰等工作所需经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将资金拨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其他支出。

四、管理与监督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级创业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工作。省级创业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挪用各种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关于本次山西人社厅创业项目申报和山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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