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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创业加盟项目(微信加盟店)

用户投稿 2023年01月05日 11:18:15

大家好,关于微信创业加盟项目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微信加盟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本文目录一览

2适合在二三线城市创业的十个项目

适合在二三线城市创业的十个项目

逃离北上广,逃离大都市,来到二三线城市,似乎已形成一股小小的潮流。为了调节身心,也为了寻找创业和工作机会。互联网时代、小城市掘金,当这两个因子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创业者们有什么项目可供选择呢?

适合在二三线城市创业的项目

1、发饰造型店

关键词:体验式营销,品牌社区化

典型案例:千千氏

北上广,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还是文化中心。大城市女人们的穿着打扮都会引起中小城市的模仿和跟风。发饰造型文化也符合这规律,在北上广流行一番之后,会扩散到二三线城市。

众所周知,无论一线城市,还是小城市,爱美都是女人的天性,当拥有了从生存消费向享受型消费转化的条件,生活品位的提高使她们对美的追求也在升华。可是很多女人并不懂得怎样让自己美丽,花很多钱买昂贵的衣服、首饰,但却不知道该怎么打扮自己。

当你看清这点之后,商机就来了。试想在中小城市开一家发饰造型店,把北上广的发饰文化复制到小城市,既可以满足女性求新求美的心态,还能让你日进斗金,何乐而不为?此外,从门店租金、水电费和人力资源成本来看,小城市创业成本都相对较低,繁华地段集中,容易选址,开一家发饰造型店会让你赚得停不下来。

千千氏是全球快造型的开创者。从2007年创立至今,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在全国率先引进“品牌社区化”、“小区域高占有”的理念,专营店逾1000家,分布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以每月数十家的速度迅速增长。

据之前的新闻爆料,千千氏的一家加盟店区区十余平米,就能月赚十万,这样的项目,早已成为中小城市创业者,特别是女性创业者的“香饽饽”。(喜欢就收藏吧 或者加我微信:xbcy001)

2、眼镜店

关键词:易碎品,小成本大买卖

典型案例:宝岛眼镜

说到眼镜店,大小城市皆有,并不稀奇,但你知道它的暴力吗?这样告诉你吧,珠三角地区眼镜出厂价二三十元,到了眼镜店的柜台上,挂上韩日进口的标签,就卖到了一两千元,镜片的成本是售价的10%都不到!眼镜业的利润是以多少“倍”来计算的,而且伪劣假冒防不胜防。

当然,大城市的眼镜店鳞次栉比,早已趋于饱和,强烈的竞争压得创业者们喘不过气。于是,其中的一部分把目光转向小城市,他们看重的是小城低成本的租金和广阔的市场。现在,眼镜店在小城的扎根的已有不少,但市场容量大,远远没达到饱和,市场无限。

请看这一组数据:中国的老年人已超过了1.3亿,上了42岁的人眼睛已开始老花,若再加上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实际上已超过了3.2亿人,这些人中90%的人都需要眼镜。中国的在校大学生为2000多万人,其中至少80%的`人需要眼镜。而且一个人对眼镜的需求不止一副,再加上眼镜为易碎品,损坏和更新率很高。眼镜业内的统计数字表明,中国对眼镜的需求每年在5亿副左右,这个需求已超过了中国电话的总门数。其每年的交易发生额超过了500亿元。

创业的“天时、地利和人和”都占了,你还在等什么?

3、咖啡店

关键词:平价策略,中低端消费者

典型案例:85度C

和上面的眼镜店一样,咖啡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但商业确实就是一个怪圈,求新猎奇的项目不一定就能赚钱,而一个普通项目若能做到极致,也能掘金。在小城如何开一家咖啡店呢?或许85度C在小城风生水起的发展能给你一点启示。

85度C,发起于***,是唯一能打败星巴克的连锁咖啡店,开店数与营业额都远胜星巴克。它是怎么做到的?凭借的就是平易近人的低价策略与门市地点选择成为行业翘楚。这就是小城创业的优势所在,正因为整体消费水品没有大城市高,所以瞄准中低端消费者会是不错的策略。

这一策略让85度C的消费族群得以向下延伸,更贴近大众生活,相对于星巴克瞄准“气氛体验”市场中的高消费能力群众,85度C的服务加盟对象不再限于大学生或城市白领,退休老人、初中生、普通工人都有足够的能力到85度C消费。

因此,小城创业加盟85度C,自然被入选优秀项目之列。

4、3D立体地毯店

关键词:私人订制

典型案例:佳艺地毯

对品味的追求,不只局限于北上广,中小城市消费者对产品也趋之若鹜。在大城市“僧多肉少”的强烈竞争下,小城市的广阔市场注定商机无限。3D立体地毯的种类是越来越多,中小城市消费者青睐立体地毯的人群也是不断扩大,各行各业的人都能成为3D立体地毯行业的客户。

经营提示

1、经营费用1万元左右,主要用作加工厂预付款。设计被顾客接受之后就可以收取部分费用,然后向工厂直接下单制作,以上资金用于周转期间的费用。

2、收益情况:根据地毯面积大小自行定价,一般一张售价500~3000元,扣除成本,利润率40%~60%。

3、此业态模仿性很强,不会设计也没关系,只要有巧思,设计部分可以交给***人员完成。开一家“立体地毯”成品销售店,成本1~1.5万元,铺货可以图片的形式进行,根据顾客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店里只要展示具有代表性的10个样品即可。

5、电影院

关键词:市场饱和,平价电影院

典型案例:大影易

和大城市相比,三线城市和小城小镇的电影院,并不被看好。限于小城市场的不确定性,很多创业者不愿把“血汗钱”花在这行业上。以至于长期以来,小城市电影院的技术设备都比较破旧不堪,用户体验太差。

而在大城市,电影院可谓“遍地开花”,一个小小的社区,可能就有几家电影院上演“用户争夺战”。可想而知,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市场的饱和度。因此,随着小城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其广阔的市场给创业者们带来无限的想象空间。

反其道而行之,才能站住市场的制高点。可以先调查市场,然后根据城市的大小选择定位高端还是中低端。如果是发展比较好的城市,可以定位高端电影院;如果是相对落后的小城镇的话,就开一家平价电影院就好了,然后选择一些口碑比较好的电影,放映DVD版。票价定的便宜点,可以弄大一点的放映厅,不要选择小厅,因为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时间也比较长。

6、开影楼

从实用和实惠的两个角度考虑,建设你这样配置:一台奔腾4电脑7000元、一台分辨率为1200dpi的A4幅扫描仪2000元、一台光盘刻录机1000元、一台分辩率为1200dpi的A4幅扫描仪2000元、其他材料费5000元。门面装修则需下一番功夫,因为光顾者大多是比较乐于接受新事物的人,所以要求店面设计新潮别致。这一租赁业工作程序一般如下:1)选择城市商业活动集中的地段开店;2)进行广泛的广告宣传,利用多种媒体,让客户产生自己冲洗照片保密安全的观念;3)印发人工冲洗和自动冲洗知识小手册;4)工作人员最好全部用女性,女性不但心细,而且在坚持保密制度上比男性更自觉更严格;5)租赁费最好按照冲洗时间和胶卷多少双重标准来综合制定。不得高于***冲洗店,必须比他们偏低,这样才能吸引客户;6)本行业最大的禁忌是操之过急,求快速见效。那些耐不住寂寞和长久忍耐的人不适合从事这一行业,这一行业最佳人选是50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

7、跑腿公司

徐先生想到自己有多年信贷工作经验,过去与房产评估、保险等部门我有联系,对贷款手续以及各种窍门也都了如指掌,如果能够利用自己的这一资源,专门为贷款人跑腿,办理他们认为头疼的各种手续,岂不是一件对客户、银行和自己都有利的好事!每到缴纳车辆保养费、驾驶证年审的时节,许多车主往往要排长队办理,有时耗上几个小时还办不完。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以专门代理与车辆有关的跑腿业务,包括提供车辆落户、挂牌、年审、缴费等服务。

随着私人轿车的逐渐增多,此项业务的前景应当非常广阔。一般大医院规矩很多,从挂号、候诊、看病、抽血验尿、交费、取药…没有经验的人,楼上楼下忙得晕头转向,半天也看不了个病。如果成立一家医院跑腿公司,提前把预约大夫、预约化验等事情安排好,病人来到医院后,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带其就诊,必须会节省时间,提高就诊效率。除前面所说的几项外,替客户购买车、船、机票,代办房地产过户,去邮局送信取包裹,甚至接送孩子等等都可以成为业务范围。总之,从小事做起,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跑腿公司的前景一定会很广阔。

8、早点专递

早点式样设计提示:1)主食:面包、包子、馒头或其他糕点;2)副食:咸菜或其他特色小菜;3)饮料:早茶、咖啡、牛奶、稀粥或其他液态食品;4)设计制作早点专用饭盒,将主食、副食、饮料一式一盒,这样便于快递和出售;5)早点设计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口味和健康饮食制订,根据大众普遍定量,价钱不要太贵,如果业务量大,则免收专递费。如果你每天能为10家单位1500左右人专递早点,一盒3元,那么每月收入4500元,除掉一半的成本,还剩2200多元。

9、便利店

销售各类日用品、冷热饮料食品;代销彩票、演唱会飘、旅游车票;代销报纸、杂志;代冲胶卷、扩印;设立公用电话;代售邮票;电话送货上门;提供家政服务;免费打气;医用药箱;供热水、微波炉加热;雨具出售等,这些都是便利店的服务内容。

便利店的选址非常重要,除社区外,医院、菜场、学校附近,人流较多的交通要道的转角处,都是开便利店的好地方。但是你要注意便利店的附近的超市最好少一些。便利店的店面只需20-80平方米,房屋租金全年为8000元左右;购买各种货物大致在2-2.5万元左右;此外,配备2-3名店员送货。全部投资需4万元左右。在这当中,货物齐全、服务周到是关键。便利店采取薄利多销的原则,以准确、到位、快速及主动有效的服务羸得市场。按投资与收益比例计算,一年毛收入大致为2-2.6万元。

10、小说出租店

选择位置通常为学校、住宅、川流不息的街道等人员高密度集中区域,可依属性不同粗分为几个种类:

1)出租专门店:该商店特性主要提供客户便利租书服务,商店装潢形态趋向高采光度,租书流程简单快速,营业额分配以书籍外借占绝大多数,客户内阅读消费所占比例较少;

2)休闲阅读馆:该种类商店特性主要提供客户高品质阅读休闲空间,室内装潢风格较具特色,室内采光也趋向柔和,相较于出租专门店,休闲阅读馆营业额分配比例以内阅读消费占较高比例。多数休闲阅读馆有效提升客户消费单价,往往复合多种营业项目,如餐饮、网络等;

3)其他行业复合租书业:此种类型行业主要营业项目并非漫画小说出租,仅为提供此项附加性服务,希望借此提升本店竞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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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加盟小吃店什么项目比较好?

想学小吃,首先自己要对小吃有了解,并且自己要会做小吃,最基本的,然后开店包括选址,装修,选材,运营等一系列工作,如果自己有经验可以直接开店,如果没有,想往这方面发展,那就需要进行系统的学习,可以有创就业指导。学习小吃不是很难,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掌握很多品类了。去小吃店大多服务工作比较多,在时间上很少能有机会去学到核心的技术。如果零基础想学习小吃最好选择正规的学校,对比综合考虑一下,包括学费跟课程及教学质量。现在很多做小吃生意的,所以这方面前途还是很不错的

4微信电商创业风险?

本文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及传销为切入点,从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定、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合规路径三方面分析,以期防范微商等新型电商企业法律风险,为网络正常经营环境保驾护航! (一)行政法 1.传销定义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将“传销”定义为:“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的行为。” 2.传销具体行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采取列举的方式,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行为明确定义为传销行为而予以坚决禁绝。具体规定如下: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刑法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下简称为“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最高院、最高检、***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即“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三级以上”的多人数、多层级概念。 严格来说,正规的微商从业者作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范。2018年,曾依托淘宝杭州电商圈崛起、踩中微信生态圈而风生水起的“云集微店”及零食电商平台“环球捕手”,先后因涉嫌传销被腾讯官方宣布永久封杀。这些电商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激励口号,运营内容却是建立在一套多层分销系统的基础上并大肆推广的新型传销模式,属于违法经营行为。***近年来不断规范电商领域,同时对传销活动严厉打击,这也是近几年微商“暴雷”的关键原因。作为微商行业巨头的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被查,也不免让人重新审视并进一步反思微商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一)微商经营行为的特点 1.传播范围广、效益快。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及朋友圈成为人们沟通联络的常用方式。我国微信用户之高,使得每个人的圈子效应发挥到极致——微商在自己朋友圈发表一个动态,吸引每一个微信好友观看或者转发,其传播范围广、效益快,使聚群效应和群体传播速度达到最大化。 2.操作便捷、推广成本低。 在微信上,无论是朋友圈还是公众平台,推送消息都非常便捷,从推送至个人,到具体经营操作及后续联络等各个环节通常都可以在智能手机上顺畅进行;推广成本也很低,只要人手一部手机和***基本上一键操作,对推广者而言仅需付出信息成本,极大降低了宣传成本和联络成本。 3.监管松散、规范体系尚不完备。 微信是个自由***的平台,尚未实行实名制,用户可以随时更改昵称或者注册多个账号,而由于其操作便捷、灵活等特点,作为我国用户数量最大的社交软件,无法区分个人用户和背后的企业主体,也就是说微信上的经营行为很难以传统的法人经营行为予以规范。加之,我国网络监管体系尚在建设健全中,对此缺少专门的规制手段,也造成了其监管松散的特点。 (二)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 识别微商合法经营与传销,需从以下几点评析。 1.传销往往是需要区分代理层级等发展他人作为下线的经营模式 由于微商经营行为具有上述特点,朋友圈微商容易出现传销的倾向,多数微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自觉地向亲朋好友传递“销售理念”,试图发展这些人成为团队一员。换言之,有的微商团队有特定的经营模式,需要区分不同层级和代理,因为层级不同,返利比例也不同,而有的代理为了提高返利,就开始不断发展他人进入团队以提升自己的层级。此外,微商推广的封闭性也导致微商需要通过多层级经营模式来扩充客源和提升营利,但是在多层级的经营模式基础上,不断发展他人,并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予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则存在传销的法律风险。 2.传销通常包含囤货、自掏腰包成为代理等行为 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为例,达尔威虽然有“零加盟费”的宣传标语,看似不符合传销中缴纳入门费的要件标准,但事实上,很多代理商为了维持销售资格和提成比例,出现自己消费、囤货的行为,即自掏腰包成为代理,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入门费。 3.传销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是根据他人拿货获得代理返点 微商的盈利模式、微商经营者的薪资来源是否正规,是否为非法牟利,是评判合法营销和传销的关键。若成员销售业绩主要靠让“下线”囤货、裂变,以及自己垫钱囤货完成,薪资来源也是根据裂变程度返点,则就有传销嫌疑。而《意见》中也明确了“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的定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据相关新闻报道,此次涉传销案的达尔威代理商讲述公司内部销售人员发展模式,购买2500元产品后拉人头才有提成,为赚钱需要不断发展“下线”;花30万元可成为“董事长”,组建自己的团队及家族,赚“子子孙孙”的钱……这种销售方式,其实就是区分代理层级、发展下线、砸团囤货(入门费)、拿返点赚下线的钱(计酬方式)。因此,达尔威的经营行为基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所禁止的三种传销行为,这也是此次被查处的关键。 (三)经营性传销与欺诈性传销的区分 针对本次达尔威涉嫌传销的事件,相关调查组人员接受采访表明:“从目前的调查来判断,这个传销组织属于一种经营性传销行为,经营性的传销目前来看还不足以构成诈骗性的传销。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他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我们会依法向***机关移送。”其中,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如何区分,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中,并没有“骗取财物”的字眼,而《意见》中对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比较于两个文件对传销的定义,欺诈性传销除了行政违法意义上的具有的“拉人头”、“缴纳会费”、“计酬方式”三个特点外,在行为方式上,还要求传销组织具有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特点;结果上,达到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严重程度,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而具体对“骗取财物”的认定,《意见》也明确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而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而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的区分,也是本次事件走向的关键,正如上述调查人员表明,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会依法向***机关移送。《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保护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包括市场经济秩序和 社会 管理秩序。若查明张庭开设的公司存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则组织领导者将面临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四)传销与直销的区分 大众的疑问还在于,数年前从美国引进的“安利”(保健品牌)、“玫琳凯”(美妆品牌)等也曾在我国多地开展线下推广,为什么这类经营者没有涉嫌“传销”?这就需要区分何为直销、何为传销。 2005年国务院同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其中,《直销管理条例》将单层级直销行为规定为直销,在从严监管下允许其有序发展。也就是说,在固定零售店外的地方(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由独立营销人员以面对面讲解和示范,将产品和服务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传销和直销的区分,最根本的判断标准还是在于“拉人头”、“入会费”、“计酬方式”这三个要素。同时,若涉嫌欺诈性传销,还需要看是否存在“欺诈、引诱”等方式以及“情节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在2018年后,“安利”、“玫琳凯”等大量经营主体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营业执照”,依法采取“直销”模式,故即便前期存在线下推广的活动,在合法性上与“传销”有本质区别。 (一)微商经营者 1.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定期进行整改自查 微商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微信运营秩序等相关规范,约束自身经营行为,依法纳税,不发表不当言论,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要定期自查、整改,保持规范的敏感度,保护网络电商运营环境良好运行。 2.改变推广方式,多平台多维度推广 微商经营者要多平台、多维度推广,走 社会 化营销之路,切忌囤货、自买自卖、利用熟人关系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方式。在互联网大背景下,经营者要充分挖掘网络优势,可通过开微店、入驻平台或者直播带货、促销合作等回归真正意义的“卖家身份”,而非“自囤自卖”,只有回归经营者经营、买卖身份的本质,才能更好的合规经营。 3.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的除外。根据上述所示,正规微商严格来讲属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制。从目前的微商交易实践经验看,在微信中直接购买微商经营者产品金额(几十元、几百元)几乎都可归纳为小额交易类型中,从这一层面理解似乎符合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但因为对微商经营者是否需要***并未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规制,从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的角度,在进入市场之初,经营者要主动向平台及相关工商行政部门核实是否需要履行***的义务,主动向监管部门或者相关网站查询相关经营政策,防患于未然。 4.摆正心态,正确认识经营方法及理念 微商在前几年发展迅速的原因在于对人员宣传多挣钱、暴富等的洗脑,从而吸引一大批人加入微商队伍;同时还存在本没有卖出去商品,却为了所谓的“返点”等自掏腰包囤货,导致根本没有挣钱反倒贴钱的情况。因此,经营人员要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及经营理念,以勤劳、合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的方法诚信经营。 (二)微商企业 1.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 企业要采取足够措施,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人员准入、计酬方式等因素,坚决遏制以“拉人头”、“入会费”、等传销式色彩,从顶层架构上做好风险防控。 2.履行企业责任,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要履行好企业及 社会 责任,对于高频风险点要引起重视,并进行重点讲解,尤其是加强对微商从业人员税收缴纳、广告宣传、网络秩序、反传销、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从事微商业务的法律责任,并做好培训记录,注重检验培训效果。 3.加强企业内外双重管控与审查。 在许多涉及传销的案件中,这些含有层级信息的电子数据、或者含有分级分销模式的招商宣传资料等都会成为关键的定罪证据。因此,在设计了涉及分销不同级别的激励模式之后,必要时应当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其合法性,或者经由***的刑事律师进行鉴别。尽管传销是现阶段社交电商平台面对的高发罪名,但也不能忽视作为企业面临的其他刑事风险,比如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犯罪、税务犯罪、腐败犯罪等等。另外,跨境电商还可能面临着走私普通货物罪或者触犯境外刑事法律的风险。因此,为了有效防范,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注重整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根据企业业务类型和特点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合规。 (三)平台方面 1.尽职调查、完善监管 电商平台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首先是对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背景做一尽职调查,可通过对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奖惩承诺等完成初步准入调查;另外,通过大数据查杀方式,重点对微商可能涉及的高频风险:传销、偷税漏税、是否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筛查规制,形成全天候、全季度、全年度查杀模式,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在这,平台要对上述经营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核验、***,建立***档案,并定期更新,做到全面完善监管。 2.搭建平台合规体系,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平台合规体系的搭建和公示,是电商企业合规文化的重要部分,而在合规体系,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就是是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制定和运行,其不仅是平台自身规范运行的证明,也是规制经营者及用户的制度依据。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并且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如果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还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除此外,合规体系还应包括人事、财务、市场等各方面、各个环节,电商平台都应细化每个模块,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使经营者充分知悉。 3.严格规范留痕,做好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平台交易信息应予以记录、保存,并且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其保存的信息对象为“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由此可知,平台要严格规范留痕,至少近期三年的记录要予以记录和保存,并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消费安全的保障,也是平台合法经营的体现。 4.全面配合,主动报告 (四)***方面 1.明确法律规则,持续完善立法。 通过各种指南、解读、示范性案例等明确、细化规则,提高法律规则的透明度,同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配套立法,鼓励电商等合规经营,防患于未然。 2.加强市场监管。 早在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二))明确表明:要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强化各级***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通过实施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等,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下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管理。 网络也是公众场所,建立起经营平台和***公共交通管理之间的线上沟通渠道,为***网络管控部门加强微商等电商行业监管提供正当根据。 5.加强新消费领域维权。 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法律责任,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净化网络商品市场,落实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法律责任与 社会 责任,严惩不良企业利用频道、号码资源进行欺诈的行为。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法治 社会 ,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法律之伞,只保护守法本分的经营。无论是个人或者企业,切勿急功近利,抱侥幸心理,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金钱观,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公序良俗,合法合规经营,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维护我国经济平稳 健康 有序发展! 本文作者:梁雅丽 李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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