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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用户投稿 2023年01月20日 18:18:12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广州公积金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广州公积金以及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本文目录一览

2广州最低公积金缴纳标准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职工及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职工工资收入按统计局公布的相应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预约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基数下限调整工作。如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

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如下:

1、网上自主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去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中心前台网点现场取号办理。

各缴存单位均应在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2021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021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同意,报市人民***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职工及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

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住房基本需求,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一定比例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义务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省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监督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统一管理、定向使用、社会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第五条 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以按照规定查询、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予以监督;职工所在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查询、借贷住房公积金。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市人民***设立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由广州市人民***主管领导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

(二)审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计划;

(三)审查批准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市人民***批准设立的依照本条例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独立事业组织,受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的直接领导,负责公积金的运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项目计划和提取申请;

(四)负责与银行签定住房公积金存贷金融业务的协议,并予以监督;

(五)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六)定期向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监督委员会报告住房公积金的运作情况。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应当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委托银行承办,并签订委托合同。受委托银行应当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有关业务。

第三章 缴存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同意,报市人民***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

职工工资收入按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应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第十一条 职工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

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应在发放工资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全额存入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专户,并记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不得逾期缴存或漏缴、少缴。

受委托银行应自收储之日起计息。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并且向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

新建立的单位应当自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并且在办妥缴存***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第十三条 职工调动工作时,接收单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调出单位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应当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转移到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将其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本单位的职工储存帐户。受委托银行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第十四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源为:

(一)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部门核定的年度经费中列支;

(二)企业单位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在管理费中列支。第十五条 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破立、解散或撤销等情形,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或注销缴存***。受委托银行应及时办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封存。

4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如下: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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