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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猪价格表11月23,今日生猪价格表11月28

智慧生财术 2022年06月10日 15:27:09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今日生猪价格表11月23这个问题,今日生猪价格表11月28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全国今日猪价多少

2014年3月4日全国今日生猪价格行情报价:单位:公斤

北京市今日生猪价格行情: 大兴区12.6

上海市 金山区今日肥猪价格:12.8

天津市 静海县生猪价格:12.4

重庆市 大足县生猪价格:12.6

广东省 茂名市毛猪价格:12.6 梅州市11.6 阳江市12.2

福建省 福州市商品猪价格:12.6 龙岩市11.6 南平市10.8 三明市12.0 漳州市10.4

浙江省 嘉兴市毛猪价格:11.9 金华市9.6 台州市12.4

江苏省 连云港市生猪价格:10.7 南通市11.3 宿迁市12.4 泰州市12.3 徐州市11.1 盐城市10.4

山东省 滨州市肥猪价格:12.8 德州市12.2 菏泽市12.4 济南市12.3 济宁市12.7 聊城市11.4 临沂市11.9 青岛市11.7 日照市11.6 泰安市12.7 威海市12.0 潍坊市11.7 烟台市12.8 淄博市11.7

辽宁省 朝阳市生猪价格:11.4 辽阳市12.0 沈阳市12.0 铁岭市11.6

江西省 吉安市生猪价格:12.6 宜春市 12.4 萍乡 12.6 景德镇12.2

四川省生猪价格行情: 成都市12.8 广元市12.2 眉山市12.6 绵阳市12.6 雅安市13.0

陕西省今日猪价行情: 渭南市12.1 西安市11.8 咸阳市12.4

湖北省搜猪价格行情: 黄冈市12.4 荆门市11.0 武汉市11.0

河南省肥猪价格: 安阳市12.0 洛阳市12.0 新乡市11.5 许昌市12.4 郑州市11.2 驻马店市11.9

河北省今日猪价走势: 保定市12.4 沧州市11.9 邯郸市12.6 衡水市12.0 秦皇岛市12.0 石家庄市12.0 唐山市11.8 邢台市12.0 张家口市12.3

山西省今日肥猪价格行情: 长治市12.0 大同市12.6 晋中市12.0 临汾市11.7 朔州市12.8 忻州市12.2 运城市12.1

内蒙古生猪价格: 赤峰市12.5 呼伦贝尔13.6

吉林省生猪价格动态: 白山市11.8 长春市11.2 公主岭市12.0 吉林市11.5 延边州12.6

黑龙江肥猪价格分析: 齐齐哈尔11.0 绥化市11.5

安徽省生猪价格行情: 池州市12.8 滁州市11.4 宿州市11.4 芜湖市12.2

湖南省毛猪价格走势: 长沙市12.5 常德市12.4 衡阳市13.0 邵阳市14.6 益阳市12.3 岳阳市12.6 张家界市12.0 株州市13.7

广西商品猪价格行情: 崇左市13.8 桂林市12.4 玉林市12.8

海南省生猪价格: 琼海市13.0

云南省生猪价格: 玉溪市12.6

贵州省肥猪价格: 遵义市13.0

甘肃省生猪价格: 天水市13.2 张掖地区12.1

新疆生猪价格行情: 克拉玛依12.0 乌鲁木齐12.8

2广东省人民***关于修改部分省***规章的决定

一、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1996年5月9日粤府函〔1996〕141号发布,1998年4月28日粤府令第36号修改,2002年5月28日粤府令第75号修改)

修改内容:

(一)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条中的“行政监察部门”、第十条中的“或同级监察部门”、第十一条中的“或监察部门”删去。

(二)将第三条中的“物价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将第十三条中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1996年12月23日粤府令第9号发布,2017年7月20日粤府令第242号修改)

修改内容:

(一)将第二条中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修改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边防)、工商行政管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中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修改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三、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1999年11月15日粤府令第54号发布,2018年1月23日粤府令第251号修改)

修改内容: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删去。四、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2011年8月23日粤府令第162号发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四条第二款删去。

(二)将第四条第三款中的“工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物价”修改为“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删去“质量技术监督”。

(三)将第十二条中的“农业主管部门”修改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

(四)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的“价格主管部门”修改为“发展改革部门”。

(五)将第十九条修改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生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依法取消其生猪屠宰厂(场)资格。”

(六)将第二十一条中的“价格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将第二十二条中的“农业主管部门”删去。五、广东省***通用语言文字规定(2011年12月12日粤府令第165号发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民政、文化、信息产业、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以及电影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通用语言文字的相关工作。”

(二)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中的“省广播电影电视部门”修改为“省广播电视部门”。

(三)将第二十八条中的“广播电影电视”修改为“广播电视、电影”。

(四)将第三十条中的“工商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六、广东省惠东海龟***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3年9月3日粤府令第192号发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六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的“海洋与渔业”修改为“林业”。

(二)将第六条第三款修改为“海龟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林业、旅游、海事等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海龟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中的“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七、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5月20日粤府令第200号发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中的“海洋与渔业”修改为“自然资源、渔业”。

(二)将第十七条中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12月15日粤府令第206号发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三条第四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家禽经营主体的***管理和家禽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家禽等违法经营行为”。

(二)删去第三条第六款。

(三)将第三条第八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市容环境卫生、林业等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禽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中的“农业”修改为“畜牧兽医”。

(五)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六)将第二十六条中的“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农业”修改为“畜牧兽医”,“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七)将第二十七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八)将第三十三条中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修改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规章修改后,其条文顺序作相应修改。

3黑龙江省人民***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令

(第2号)

《黑龙江省人民***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7年3月20日省***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陆昊

2017年4月6日

黑龙江省人民***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其中1项行政法规设定事项,省***将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本决定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依据行使主体备注1擅自从事地图出版活动或者超越经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地图等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0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实施依据已废止2互联网出版机构未在其网站主页标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文号的处罚行政处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实施依据已废止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开办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处罚行政处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4年***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2015年8月28日修正)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实施依据已废止4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年检《关于印发<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物博函〔2011〕2号)省文化厅实施依据已修改5对用人单位招用无资质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实施依据已废止6生产或者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省安监局 实施依据已废止7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年国务院令第446号)

三、《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2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省煤管局 属对应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8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行政确认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

二、《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每2年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报时应当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高瓦斯、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煤管局 省煤管局根据修改后的实施依据,停止对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定批准工作,调整为由各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龙煤集团将辖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汇总上报省煤管局9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确认一、《黑龙江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1999年黑龙江省人民***令第4号)

二、《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8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

三、《国务院批转***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国发

〔1989〕75号)省质监局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组织机构代码***制度已经取消,改革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1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未按***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249号)省质监局实施依据已废止11未按规定办理及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8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省质监局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组织机构代码***制度已经取消,改革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1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省质监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13对生产、销售活动中,经营性服务中,公益活动中使用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9号)省质监局实施依据已废止14对絮用纤维制品生产者未依法进行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9号)省质监局实施依据已废止15对生产销售絮用纤维制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9号)省质监局实施依据已废止16对伪造絮用纤维制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9号)省质监局实施依据已废止17对信息技术标准化(条码质量)的监督检验行政确认《黑龙江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1999年黑龙江省***令第4号)省质监局实施依据已废止18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计量局发布)

三、《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省质监局属对应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19对发布的化妆品广告有违法内容的处罚行政处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2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已废止20

对广告经营资格的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8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已废止21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2对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3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4对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二、《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7号)

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5对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

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6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或高于规定量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7对陈粮出库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8对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29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

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工商部门职责30对经有关法定检验机构认定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不退货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995年12月15日通过)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31对经营者不履行“三包”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995年12月15日通过)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32对未使用消费者协会监制的信誉卡,伪造、仿制信誉卡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995年12月15日通过)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33对经营者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经营者推诿赔偿消费者损失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995年12月15日通过)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34对经营者强行销售、强行服务、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及其他不合理条件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995年12月15日通过)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35对带料加工及修配业的经营者在给消费者的取货凭证上未写明材料名称、数量、加工、修配费用以及消费者提出的规格、款式、质量等要求和取货日期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995年12月15日通过)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36对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照约定履行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995年12月15日通过)省工商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37对商标代理组织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或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委托,损害***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代理组织合法权益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2010年工商总局令第50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已废止38对商标代理人私自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威胁诱导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未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把未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未拒绝接受委托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2010年工商总局令第50号)省工商局实施依据已废止39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审核 行政许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2号)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商务部 ***发改委令第4号)省商务厅该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转为日常工作40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行政许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2号)

三《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经贸委 海关总署令第27号)省商务厅该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转为日常工作41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年检 《关于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合函

〔2009〕60号)省商务厅参加联合年检的省外汇管理局已取消该项年检42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审核转报)行政许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二、《黑龙江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省***令第14号,2016年11月5日修正)省畜牧兽医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取消了省级初审环节,调整为省级审批事项4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及评价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

〔2012〕112号)省水利厅实施依据已废止44营业税的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0号)省地税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

知》(中办发

〔2015〕56号)要求,落实“营改增”工作45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行政征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省地税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46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统计局令第10号)省统计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失效47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情况,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统计局令第10号)省统计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失效48未到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的;拒绝领取排放许可证或临时排放许可证的;工业污染企业未按时报告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监

测、计量结果或在监测、计量中弄虚作假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11月3日通过)省环境监察总队实施依据已废止49对受处罚的工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11月3日通过)省环境监察总队实施依据已废止50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不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的;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石油炼

制、合成氨生产、煤气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不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省环境监察总队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51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报告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通过) 二、《***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05年***环保总局令第29号) 三、《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收费项目和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的通知》(黑政办发

〔2014〕57号) 四、《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黑环办〔2006〕200号)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黑龙江省人民***关于清理规范省***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6年省***令第7号)的附件2《转化的中介服务事项》第2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52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委托确认行政确认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 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省环保厅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废止53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许可检验机构的确认行政确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质检总局令第79号)省食药监局实施依据已修改54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确认行政确认《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省食药监局属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5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现场核查确认行政确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省食药监局属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56食品经营者未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的处罚行政处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工商总局令第43号)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实施依据已废止57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尚无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出口商未遵守规定出口食品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02月28日通过)省食药监局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58未经许可改变许可事项、伪造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实施依据已废止59保健食品、化妆品委托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擅自改变备案标注方式的,被委托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0号)省食药监局实施依据已废止60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没有向购货者开具销售票据或清单,没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没有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的处罚行政处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工商总局令第43号)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实施依据已废止61食品经营者聘用无健康证明人

员、未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或者拒不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的;或者拒绝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的处罚行政处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工商总局令第43号)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实施依据已废止62超出审核同意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未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提供不科学、不准确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借开展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的处罚行政处罚《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卫生部令第66号)省卫生监督局实施依据已废止63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证范围从事检测工作、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材料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18号)省卫生监督局实施依据已废止64违规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放射防护器材或者含放射性产品的处罚行政处罚《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18号)省卫生监督局实施依据已废止65权限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修正)省安监局 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66权限内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不含医疗机构放射) 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修正)省安监局 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6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非煤矿,不含医疗机构放射)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修正)省安监局 实施依据的具体条款已修改68肉品品质检验员确认行政确认 一、《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2009年10月23日通过,2015年4月17日修正)

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13号)

四、《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畜牧兽医局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黑编〔2014〕87号)

五、《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6〕68号)省畜禽屠宰管理所 属对应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

4现在猪肉价格是多少,今天猪肉价格是多少?

以北京为例,2019年11月29日***猪批发平均价为每斤17.25元。

2019年11月29日,北京新发地市场数据显示,当日***猪批发平均价为每斤17.25元,已降至一个月以来最低点,较11月1日的23.62元/斤下降幅度约27%。

农业农村部最新统计数据表明,11月22日-28日期间,猪肉批发均价为42.82元/公斤,较上周下降2.99元/公斤,环比下降6.5%,实现三周连降;与此同时,生猪价格也从10月31日的40.87元/公斤下降至11月30日的31.98元/公斤,降价幅度近9元/公斤,环比降幅达21.75%。

扩展资料:

2019年11月猪价下跌的原因:

猪价下跌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得不出栏的压栏猪集中上市。由于压栏时间比较长,又进行了二次育肥,不少毛猪单重已经超过150公斤,甚至达到200公斤。这些毛猪如果继续压栏,将进一步增肥。肥肉过多,城市消费者不接受;

猪肉价格明显回落,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猪肉进口的显著增加。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19年前三季度,全国猪肉累计进口132.57万吨,同比增长43.6%。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底猪肉产能预计恢复常年水平

5你们知道今天的猪价是多少吗

搜猪网观点:今日全国生猪均价13.40元/公斤,较昨日跌0.15元/公斤,全国瘦肉型生猪均价13.84元/公斤,较昨日跌0.04元/公斤。

今日全国生猪价格继续震荡,整体微幅上扬。大部分地区猪价维持稳定,不涨不跌。北京、河北、山东、辽宁局部地区猪价下调,江苏、广西、广东等局部地区猪价

上调。据搜猪网数据监测系统显示,从11月第1周周末开始,全国瘦肉型生猪均价步入以稳定为主、震荡为辅的局面,到现在已经维持了两周的时间。这种涨跌两

难的局面要维持多长时间,能不能再次扬起小幅上扬风帆是养殖户最关注的事情。

6最新报价格今日猪价?

最新猪肉价格?国内生猪价格“由涨入跌”,11月17日,猪价微弱下跌0.02元,而受市场供需博弈,11月18日,猪价跌势扩大,全国标准生猪出栏价格,均价下跌0.17元,猪价跌至17.5元/公斤!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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