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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猪肉价格今日价表(河北猪肉价格今日价走势)

红云社会文学百家谈 2022年06月12日 18:00:07

很多朋友对于河北省猪肉价格今日价表和河北猪肉价格今日价走势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石家庄市人民***令第142号--石家庄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细则(修正案)等

一、第一条增加“《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二、第九条改为“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三、第十条第一款增加“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和”……。四、第十一条增加“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机构改革方案、裁员分流方案、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五、第十二条增加“……公益金使用方案……”六、第二十七条修改为“……二百人以下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应少于三十人;……。”七、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八、第十八条删去“市区二环路以外及矿区、”。九、第十九条的“市区二环路以内”改为“市城区”。十、第二十二条的“水泥构件厂”改为“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十一、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删去“并”字,增加“并核定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计划”。十二、第二十八条的“***机关”前增加“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所在地”。

^^石家庄市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

2河北张家口从上海回来需隔离多少天?

河北张家口从上海回来的华隔离,需要隔离14天以上,如果你这边是从河口的一些比较老火的地方回来的话,可能隔离的时间还要更长呢、将猪肉洗净切成适当大小的块,放入开水锅中煮5分钟,用清水洗净,待用;

2、炒锅置中火上,倒入3汤匙油,放入糖加热,待糖完全熔化并在其边缘冒出细小的气泡时,倒入煮好的猪肉;

3、肉块煸炒5分钟,将糖色均匀地炒在肉块上,把锅中的油倒掉一些,下葱段、姜片、大料略炒,加酱油、足量水和适量盐,用旺火烧开后,转用小火焖烧至猪肉熟烂,即可出锅。

注意:

给猪肉上糖色时,一定要充分煸炒;倒掉一些油,是为了避免成菜后过于油腻;加水要尽量一次到位。

焖烧过程中如需加水,则一定要加开水;有条件的朋友,可在加大料时也加些茴香。

做法七

苏式红烧肉

1.带皮五花肉洗净,切成麻将块;干山楂片冲水洗净。

2.盆中装入凉水,加入一大勺料酒,放入五花肉块,浸15分钟。

3.将浸好的五花肉块和干山楂片放入砂锅里,加入足量的水,至少高过肉块两寸以上。

4.大火烧沸30分钟,中间不断用勺子撇除表层浮沫。

5、转入炒锅中,倒入老抽一大勺,中火烧30分钟至汤汁收浓。

6. 加入冰糖 烧到汁浓,加点盐调整一下味道,最后点香油出锅。

3河北省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安定人民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通知》(国发<1994>16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检查和执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都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是指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群众反映比较敏感的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包括主副食品、日用消费品和服务收费项目等22种类(见附表)。第四条 监审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权限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现行属于***和省、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价格、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不作变动;

(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的各种差率由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具体价格和其它商品的差价率或者价格,由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五条 除食盐(***定价)外,下列品种的价格、收费标准和差价率由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一)面粉、粳米、食用植物油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和加工费率。

(二)馒头和油条的毛利率。

(三)民用煤的省辖市市场销售价格。

(四)液化石油气的出厂价格。

(五)民用煤气的出厂价格。

(六)学杂费的收费标准。

(七)医疗费的收费标准。

以上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加工费率、毛利率和收费标准由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下发。第六条 下列品种的价格、收费标准和差价率,由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一)面粉、粳米、食用植物油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二)牛奶、鸡蛋的出场价格和零售价格。

(三)猪肉、牛羊肉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四)蔬菜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五)酱油的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

(六)馒头和油条的零售价格。

(七)食糖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八)洗衣粉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九)小学生作业本的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

(十)市内公共汽车的票价。

(十一)县级市场民用煤的销售价格。

(十二)平价液化石油气的销售价格和议价气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

(十三)民用煤气和自来水的销售价格。

(十四)省委托市地管理的学杂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十五)房租和托儿费的收费标准。

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情况适当增加监审的种类和确定代表品,经本级人民***批准后执行。第七条 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价格主管部门监审的品种在调整价格时,必须在调价出台前10日内向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下列生产、经营企业和品种实行价格审核制度,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审核:

(一)省粮食主管部门所属有关公司及其经营的面粉、粳米、食用植物油。

(二)省对内贸易主管部门所属的糖酒公司、百货公司和批发、零售企业及其经营的食糖、洗衣粉。

(三)石家庄炼油厂、沧州炼油厂、保定炼油厂和华北油田、冀东油田生产的液化石油气。

(四)保定市、唐山市、廊坊市和秦皇岛市燃料公司经营的民用煤。

(五)省教育主管部门(不含委托市、地管理的)和省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由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收费标准。第九条 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价格主管部门可自行确定本地区应当审核的品种和实行审核制度的生产、经营企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实行审核的品种,原定价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的,原定价部门和企业可自行调价。第十一条 备案和审核的内容包括:现行价格、拟调价格、调价幅度、调价时间、调价理由以及调价时间间隔和在一定时间内的累计调价幅度。第十二条 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每月月末将当月本地区的调价备案情况和审核情况以及对附表所列品种的其它监审情况汇总报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

4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肉食品市场管理,防止病害肉、注水肉进入市场,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屠宰生猪,必须遵守本办法。

在城镇规划区外的农村、农场和林场等单位,因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等原因目前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确有困难的,可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

单位和个人供自己食用的生猪屠宰,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各级人民***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畜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 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要坚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方针,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便于兽医卫生检疫的原则,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畜牧业发展。第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封闭的场院和清洁水源;

(二)有生猪待宰圈、病猪隔离圈和专用屠宰器具;

(三)屠宰间的地面、墙裙用无毒不渗水材料制成;

(四)有病害肉和屠宰废弃物、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国务院和省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具备前条规定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申请定点,应当向市、县人民***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书,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定点条件,并征求同级畜牧等有关部门意见后,颁发定点屠宰证。

除本办法第二要第二款和第三款另有规定的外,未取得定点屠宰证的,不得屠宰生猪。第七条 取得定点屠宰证的屠宰场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向畜牧、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兽医卫生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另有规定的外,所有需要屠宰的生猪必须送交定点屠宰场点屠宰,未经定点场点屠宰的生猪产品不得销售。第九条 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对生猪及其产品灌水、注水;

(二)不得加工病死、毒死和死亡后腐烂变质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

(三)生猪屠宰、加工的工艺流程符合***和本省颁布的有关卫生管理的规定;

(四)不得将病、健生猪混合宰杀;

(五)生猪及其产品和屠宰用具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堆放。第十条 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省人民***发布的《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并可没收其屠宰用具和非法所得。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按每头生猪一百元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可没收其屠宰、销售的生猪及其产品。第十三条 在生猪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畜牧、卫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五条 对拒绝、阻碍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牛、羊、鸡、鸭等家畜家禽屠宰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七条 省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贸易厅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省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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