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什么意思(***被留置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关于留置是什么意思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被留置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留置是什么意思
- 2、留置措施是什么意思?
- 3、留置是什么意思?(法律)
- 4、“留置”是什么意思?
1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主要有三种方法:
1、以留置财产折价;
2、拍卖留置财产;
3、变卖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九条
【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2留置措施是什么意思?
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3留置是什么意思?(法律)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扩展资料
留置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留置标的物。
2、收取孳息。
3、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人负有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留置物。
2、返还留置物。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拥有留置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留置”是什么意思?
比如你手里有别人的东西,别人和你有债务关系,你就可以不把东西还给他,这就是留置权。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