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择日宣判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择日宣判可以吗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再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有本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规定情形为: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如果案件不复杂,无需上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应在庭后五个工作日内合议,合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应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宣判,但有时会分别宣判和送达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超过6个月需要延期的,承办法官需书面报告,院长签字才能延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开庭后择日宣判好不好分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从法院判决的时间上来分,法院的判决分为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二种方式。开庭后择日宣判的意思就是法院不当庭宣判,等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评议后,另外再定时间进行宣布判决结果。
好了,关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择日宣判和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择日宣判可以吗的分享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大家通过这篇文章了解的如何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没有问题,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工作时间:9:30-17:3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